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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我最喜欢爸爸(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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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旭秋的生日在十一月四日,念书之前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可以确定的是,他毫无“生日”的概念,一直到六岁那年方叔叔端出一个蛋糕让他许愿的时候,他才知道这天是自己的生日,而且诞生这件事情是可以庆祝的。

“生日意味你又长大一岁,懂得了更多的道理,开拓了视野与认知,这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当方剑向他解释生日蛋糕、吹蜡烛许愿,送礼物等等过生日的习俗后,陆旭秋的第一个问题却落在了别处,“为什么爸爸从不庆祝我的生日吗?”

“啊……可能是因为维倾不爱过生日吧。”

方剑委婉的表达隐匿了真实含义,当时的陆旭秋单线程地认为,“过生日”是别人来主导的,是因为自己从没有给爸爸庆祝过生日,所以爸爸才会不庆祝自己的,于是他特地留了一块上面装点着鲜嫩红樱桃的蛋糕回家,把印有Happy Birthday的黑巧克力也放在上面,相信下晚班的陆维倾一回家就能看见摆着蛋糕的餐桌。

然而,结果是对方看见了,也无视了。那块蛋糕原封不动地放在餐桌上好几天,直到奶油变得塌软,饱满的红樱桃干瘪泛黄,红棕色的小小梗茎弯曲而发黑,只有黑巧克力的外观毫无变化,但吃进肚子里,也早就不是那个味道了。

秋天的食物,腐烂需要整整一个礼拜,这是陆旭秋六岁时明白的科学常识。

念书后,生日忽然成了头等大事,同学们互相牢牢记住彼此的生日,往往还没到日子,就会千方百计地不经意提醒,最终目的不过是攀比生日获得的礼物,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价值,陆旭秋因为有限的零花钱倒是完美地错开了这波风气,最多写封明信片作为礼貌性的问候,这样一来一去,想必也不会有人惦记他的礼物。

可是现实截然相反,他收到的礼物一年比一年多,外貌的加成是主要原因,大部分都是女生送的。因为时节关系,天气转凉,他总能收到针织围巾,有DIY,有在外面买的,帽子手套保温杯也都收到过,年年趋同少有例外。

但任何礼物他都不会使用,礼貌地道谢后,就堆放在家里,对外的解释是"我很喜欢现在用的",实际上是烦恼于使用之后,可能会导致对方纠缠不清的后果。

所以一直到初中,他才理解陆维倾的做法——静置play,不过是完完全全不想和自己沾上关系罢了。

当然他仍是期待生日这一天的,这意味着自己距离自由更近了一步,他过去的生日愿望就是早点长大,摆脱陆维倾,过新的生活。

然而现在,已经实现愿望的他,好像没有什么期待了。

“许好了吗?”叶沛元特别兴奋,他今天心情很高涨,仿佛过生日的是他本人。

“嗯。”陆旭秋不假思索低头把蜡烛吹灭了。

烛光一暗,香槟酒塞喷出来的声音衬托着所有人的欢呼,暂停的音乐继续播放,电子乐的躁动立马点爆现场热烈的氛围,半人高的蛋糕在吹完蜡烛后无人问津,被侍者推下去换上早就准备好的香槟塔。

所谓的生日聚会就是一场盛大的狂欢酒趴。

更准确地说,是叶沛元的酒趴。

叶沛元借了好友的主场,在这间顶级会所订了最大的包间为他庆生。三面落地窗外是灯火通明的CBD核心商务区,在这样的高度向外远眺,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好比城市天际线里的建筑,处处彰显着不真实的浮夸,往下俯视,远处的公园里,进口的激光射灯波长极远,向四处散去,尤其是往上打的那束仿佛能穿透云层,红绿蓝组成的色彩交错投射在户外,最后落在公园巨型的建筑物上,光束合拢然后写成一串文字,“祝XXX生日快乐!”

XXX不是他,是当下正红的流量明星。

“旭秋弟弟,在看什么呢~”他的身后附上了一只手,陆旭秋回头一看,是完全不认识的男人。再看他的打扮,一身的亮片粗织线衫外加短得快露出臀部的牛仔裤,真是季节混乱,出挑显眼。

叶沛元的朋友大多都是这样个性鲜明张扬的人。

自从七月初到北京,满打满算四个月里,陆旭秋因担负着生活保姆一职,前前后后认识了叶沛元不少朋友。他的朋友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他的发小,父母辈就互相认识,连买别墅都在一个小区,走路二十分钟就能去对方的花园。这类朋友大多根正苗红,路走得又高又稳,叶沛元虽然跟他们很熟,内心却不亲近,毕竟没人喜欢哥们儿整天开启说教模式。

但关键时候抱抱大腿还是可以的,叶沛元分手出柜那阵子和家里闹得不可开交,就靠他发小丢给他的开发项目,才能躲在深山老林里,一呆就是一年半。

这些人名陆旭秋只听他说过,未曾见过面,不过也不需要,上上网都能搜到图片词条,只是偶尔瞥见电视上出现的那张脸,再和叶沛元的描述叠在一块,多少有些不真实感。

第二类是他从美国留学时就认识的死党,人数众多,有男有女有直有弯,大多数家庭条件优越,精神富足,喜欢追求自我价值,特别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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