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欢是我不好(1 / 2)
孟余朝没说话。
她刚梳洗过头发还没干,男人自顾自站起身大步走过去,生硬地从她手中扯过毛巾,以指将发丝理顺了,裹着她的发一点点帮她卷干。
孟余朝动作并不熟练,甚至还拽疼了她。
谭欢觉得惊悚,她身子已经退到屋子里的飘窗边,退无可退。
她摸不透他,也不太想了解,女人试图从他手里抽回自己的长发,却叫他腾出手冷不丁拍了下屁股:“别动。”
谭欢还就真就不动了,她让孟余朝箍在怀里,又觉得郁愤难平:“我后天就要办婚礼了,孟余朝,你没忘了你说过的话……”
“嗯,自然没忘,这不还有两天么。”孟余朝轻轻飘出这么句,顺手帮她松了松肩膀。
动作虽不怎么标准,但这哪里是孟余朝会干出来的事。
连他爸都没享受过的待遇。
说孟余朝荒唐么,他这小半辈子行事向来随心所欲,有一说一,谁惹他不痛快了都捞不着什么好,好歹他却也没像旁人忧心的那样,长成个混日子的二世祖。
孟余朝搂着谭欢站在那儿,不远处正对着穿衣镜。
谭欢一时发愣,她望着镜子里交缠拥抱在一起的两人,不知在想着什么。
孟余朝身上还带着室外空气中的凉意,早透过她薄薄的睡衣传至她身上,谭欢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孟余朝扔了毛巾,伏在她肩处粗粗地喘息,手早已越界,一路滑下摸索至她腿心,从小裤边缘探入,勾住嫩嫩的花肉胡乱揉搓。
他手真冷,冻得小花瓣在他掌心战巍巍哆嗦着。
“孟余朝。”女人出声唤他。
“嗯。”他低应了。
谭欢沉默许久,忽扭过身抬手抚摸过他的眉眼,像多年前许多次的那样,女人指腹沿着他的唇细细描绘着轮廓,嘴里低低喊了句:“余朝。”
男人其实样貌生得很好,不提他的家世背景,就单凭着这张脸,也能招得不少爱慕,她那会儿与他一处,曾以为他是喜欢她的,与她过世的奶奶并无二致,他心好,像他的妈妈,偏他生生将自己捧上天,又摔进了地狱。
自两人再遇到以后,她何曾有过这样温情的时候。
不知怎的,他从女人晶莹明澈的眸子里瞧出了一丝情意。
孟余朝以为自己早忘记那些场景,此刻就像突然觉醒了般,异常清晰。
于晋说谭欢喜欢吃卤煮,可以前她长大的地方,整个东市也没几家卤煮店。
他刚到东市那会儿,是谭欢带着他坐了许久的地铁,才找到一家,谭欢闻不惯那个味儿,连口汤都不肯喝。
还是他诓她:“京市人夜宵都吃这个的,到时候你怎么办?”
女孩儿这才闷闷喝了口。
她可真好骗。
孟余朝莫名觉得抓住了什么又很快失去,他迷迷糊糊,却没有哪时比此刻更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或者永远都得不到她了。
他与她分别九年,离开时将她和张芝彻底抛掷脑后,自此再也没往东市踏过一步。
孟至这个父亲显然要称职许多,他因为工作,因为孟余朝的关系,再没有结婚,对待这唯一的孩子,管教得严,也疼到骨子里去。
孟余朝受伤的时候,孟至有演习视察出不来,待任务一结束,他便立刻赶到了东市。
这么个人,离婚时都没跟张芝说句重话,痛快地签下字。那会儿见了在病床上躺着的孟余朝,还是忍不住迁怒前妻。
孟余朝安心在京市养了两个月,高考早错过,第二年才重新参加。
他过着他的日子,前两年才从国外回来,何曾想起过谭欢,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要不是在医生名单上见了她的名字,他就连她长什么样都忘记了,依稀记得长得一般。
但是他没有再交过女朋友。
左右人问了,也就只有那么一句:“不合心意。”
他这张脸极具欺骗性,身边认识的,什么样的姑娘都有,明媚、娇艳、清纯的、会勾人的,偏生就没个合了意。
连他一起长大的发小夏明飞都受不了直翻白眼道:“孟余朝,你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却叫他一眼看得噤声。
“哎,那也不对,你也睡过女人的,就你后爸的那个女儿,你说长得丑的那位,你不睡了人一年多,难不成你审美跟人不同,就喜欢长那样的?”
“滚。”
如今看来,夏明飞真是一语成谶。
孟余朝还就吃这样的。
孟余朝走神了,指尖无意识地往她小逼里面戳,四处抠着软嫩的内壁,直到女人呼痛哼了声才把他喊回神。
“唔,你轻点儿弄,指甲硌得疼。”
他顺势咬着她的脖子不放,下身隔着裤子慢慢磨蹭着她的腰臀部:“姐,你也想要的。”
“孟余朝。”谭欢这些话也不知道酝酿了多久,“你恨我伤了你,可其实我也恨你,所以你说话算数,等后天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