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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没有选择(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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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女,对她很不好,一次她不小心摔伤弟弟,一家带着弟弟去医院检查伤势,居然查出弟弟有智力障碍,这本是先天就有的,结果父亲将一切过错都归结到女主身上,自那以后,父亲对她打骂更甚,甚至连母亲一起打骂。

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下长大,女主努力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本以为可以逃离这个家,结果父亲却当着她的面撕了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女主想不开便割腕自杀,母亲发现后泣不成声。

一天夜里,女主趁着家里都睡了,连夜收拾东西逃走了。

从此,再没回过家。

多年后,她凭一己之力成了颇有知名度的顶级辩护律师,业内名气很响。

一天,在一起疑难案件胜诉后,无意间,女主在电视上看到了自己母亲因蓄意杀人被警方逮捕的画面。

死的人是女主父亲的朋友们,他们死在女主父亲的葬礼上。

警方调查得知,死因是因为他们喝了女主母亲给的米酒,米酒里掺有剧毒农药。而女主母亲当天所穿的衣服上就沾有同样的农药,几乎就要判定女主母亲的杀人罪。

机缘巧合女主看到了新闻,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尤其自己还是律师。

她先去见了母亲,多年未见,母亲年老色衰,并有老年痴呆、精神异常,甚至连女儿都认不出,女主不相信这样一个人会蓄意杀人。

女主回到案发地——她十几年未回的家中,发现案件疑点重重,而庭审上,所有证据证人都指向母亲。母亲目光呆滞,对审问供认不讳。这更加重了女主的怀疑,她相信母亲是清白无辜的,于是她决定为母亲辩护,查出真相,证明母亲清白。

就这样,女主开始了对案件的调查,可随着调查的深入,她惊恐地发现原来母亲真的是凶手。后来,再次去看守所见母亲时,母亲已经认出了她,并说出案件真相。

女主的父亲并不是女主的生父,在女主还未出世时,女主的生父就已经死亡,当时女主母亲为了女主,身无分文的她不得不嫁给后来的这个男人,并为其生了个儿子。

她和这个男人生活了二十多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偷听到男人和朋友的聊天,原来自己原本的丈夫是被男人和其朋友们合伙害死的,而自己居然跟杀夫仇人生活了这么多年。

真相过于残酷,她受了刺激,精神失常,去警察局报案,可是半天没将案件陈述清楚,而警方看她疯癫的模样,并未受理。

于是她安排了这两场谋杀,她先是每天在女主继父的饭菜里喷洒农药,杀死女主继父,后趁着葬礼,女主继父的朋友们都会来参加,于是她在米酒里下了农药,将曾经合伙害死自己丈夫的人全部毒死,为自己丈夫报仇。

不过,就算女主查出了真相,并掌握了母亲杀人的关键性证据。可是女主最后还是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并且通过自己的能力‘证明’了母亲的‘清白’。

母亲最终被无罪释放。

电影到这里就结束了。

——————

故事讲完,男生问邱鸣旸,如果邱教授站在女主角度,面对亲情和法理会如何选择?

会跟女主做同样的选择,隐瞒已知真相,为亲人辩护吗?

邱鸣旸定神看了男生一瞬,复又恢复从容姿态,他问男生是不是电影的结局,女主的选择得到了观影者的认可。

男生点点头。

邱鸣旸又说,电影是上帝视角,将案件中所有人的心理、所做的事完整地呈现在观众眼前。使得我们轻易就能分辨出善恶。

每个人心中都有对于公平正义的衡量尺度,而女主的选择是大家希望看到的正义。

法律不过也是为了寻求相对公平而诞生的条款,当一个结局让所有人都感觉公平时,我们似乎不需要刻板地借助它。

但在现实的案例中,我们无法做到像看电影一样,用上帝视角去衡量每一个人。我们所知道的、所观察到的,都是片面的。

在现实生活中,没人能做到用全知角度去看问题。这时候,法律就是我们衡量公平的标准。

邱鸣旸绕来绕去,就是没有正面回答男生的问题。

在他把大伙绕晕又绕回正确的原点时,下课时间到了。邱鸣旸绅士一鞠躬,打趣道:“各位,那我们下次……法庭见?”

教室里发出一阵嘘声,谁愿意在法庭上碰到邱鸣旸啊,光是想想就脸疼。

有个胆大的学生突然喊道:“谁要跟你法庭见啊,邱律,我们下次民政局见!”

邱鸣旸一脸笑意和大家招了招手,走出了教室。

刚才问问题那个男生看着邱鸣旸逐渐走远直至消失的背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号,一边往教室外面走一边和电话那头的人说着什么——

“喂,平安。”

“嗯,刚下课。”

“没有。”男生对着电话笑了下,“你家这位,狡猾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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