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3 / 3)
是在胡言乱语。
“尊敬的警长先生,您好,希望您不要介意我打扰到您的工作”
年轻人礼貌地颔首微笑,他额头白净,鼻高唇薄,鹰钩鼻让他显得刻薄,上扬的嘴角是那么意气风发。
“不过,您不必如此着急下班去买礼物给您的女儿,我来时见到百货公司下班时间在17点半,而我与你商谈案件只需要1个小时。
当然,您如果是想要去提前去面见您的前妻,也不必如此着急。报纸显示今天弗洛地区有雨,弗洛到肯拉斯顿的公路部分出现了山体滑坡,您妻子到达肯拉斯顿的时间会推迟两小时左右”
面对惊疑不定的警长,特瑞西笑着转身拿过警员送上来的咖啡:
“我想您现在并没有心情喝咖啡,感谢您一番好意。
啊,没必要这么惊讶,我并没有提前调查过您,我只是在认真观察。
您在刚才的5分钟里看了2次手表,这表明您接下来另有要事,但局里人员稀疏,接线员小姐手上涂了指甲油,我猜肯拉斯顿今日并没有要紧的案情,所以应当是您的家务事。
您桌子上的相框崭新,是今年新拍的照片,照片里出现了弗洛特有的白斑鸟,而这种鸟只在冬季才会出现蜕羽,冬季弗洛不是个旅游的好地点,所以是定居。上面您与妻子并未有身体接触,都紧紧牵着女儿,这显示您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但你们都深爱着女儿。
您身上的警服多有褶皱,领带的打法也是自戴打法,显然您已与妻子分居,妻子住在弗洛。日历上划的红圈表面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猜今天是您女儿的生日,疼爱女儿的父母会提前见面并为她庆生。”
特瑞西在全警局人员惊奇的眼中敲了敲桌子,他的装扮谈得上奇特,白衬衫加马甲加工装裤,但他身材健美,面容英俊,行动起来毫不在意外人眼光,有种英伦的古典加美式幽默的魅力。
当然,连绵不绝的推理带给警员们的震撼已经越过了他的装扮,留下了深刻印象。
特瑞西·莫里斯,或许真是个了不起的侦探,即使他顶着大贵族加大资本家“莫里斯”的姓氏。
天才的怪癖在资本的后盾面前,无可厚非。
警长:“您、您想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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