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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冬天里的一把火(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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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他送饭的,他都见过她们,自然也能看出,那些可怜的女人,或多或少都和画上的女子有着几分的相似。

他也明白为什么他的父亲那么执着,偏要那些女人生个女儿。

他之所以被讨厌,不是因为他瘦弱不中用,是因为他不如他的几个哥哥像画上那个女人。他庆幸自己不像,也庆幸自己不是个女孩子。他要是个女孩子,出生在此处,宁愿在还不识事的时候就被人捂死。

只是他是真的不中用吗?其实也不全是,只是因为瘦弱可以不去骑马,可以不去打家劫舍,不去杀人,他宁愿瘦弱。况且,他跑得很快。在下山时他找了他早几年就探过的一条山路跑,背着沉甸甸的金子,谋划自己的将来。

可他想得有些简单了,来谋救林眉的人太多了,多到足以把这座山围起来,没有一个他可以溜出去的可能。

他转了好几个地方,终于没办法,挨着一颗树挖了个洞,把金子埋下去,在树上刻了个“柒”。他只会写这一个字,是林眉教他的。

她说真巧,你生在七夕,又排行七,那你得会写这个字。

安置好金子后,他举起双手,朝着那边的人大声哭喊着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那套自己是商人之子的说辞是临时想出来的,他还带着那把粘着血的刀,不可能就那么承认自己是老土匪的儿子,也不能承认自己杀了父亲。

晚上他们带他去见了林眉的父亲,路上他知道,整个山的人都死了,容盛昌也死在了一个密室里。隔着远远的,他听见不远处两人在外面吵,他熟悉林眉的声音,听见她沉静地说我不要生,死了我也不要生。

接着似乎是看见人影攒动,双方都停了话。

他们把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孩子带过去,告诉了林眉的父亲他编造出的经历,听完后林眉看了他一眼。

“你叫什么名字?”中年男人很慈祥,但也不怒自威。他不识字,久久编不出一个像样的名字。

“挽明月。”有人突然说。

中年男人随声望向自己的女儿。

“我被掳去的时候,他和他父母也刚被劫过来,后来他父母死了,就只剩他一个。他给我送了很久的饭,我认识他。他姓挽,挽留的挽,叫明月,”林眉指着天,道:“天上的那个明月。”

接下来几人就在商议该如何处置他。

也是林眉,她说:“看他身轻腿长的,青崖道长不是也来了吗,送到他那里练轻功吧。”

几人转过头来征求他的意见,他不认识那个人,但他知道林眉不会害他,他点头,说好。

最后他们带他去找师父的时候林眉远远叫了他一声,挽明月这个名字他还不熟,半晌才想起是在叫他。跑过去,等她说话。

她望着远处的篝火,对他说:“以后要是有机会,我请你到汉口看看。”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她。

她死于高月份的烈药打胎,据说她父亲让她生下来,不想养,他把孩子送人,现在打胎太危险。她坚持不要,她不想生,这个侮辱,她一刻都不愿与它共存。她宁愿去死,也要让它永远离开自己的身体,让它去死。

这个故事,从上完药讲到吃饭,又讲到关灯睡觉,断断续续讲了很久。

韩临听完沉默了很久,“所以你每年清明都要去一次汉口,是为了林姑娘?”见他点头,韩临又道:“明年清明,要是有空,我和你一起去吧。”

挽明月搂紧他,说:“好。”

他又问那你从前叫什么。

挽明月鼻尖与他鼻尖抵着,轻轻笑着说:“老土匪的名字加一个数字,有什么知道的。再说了,我喜欢我现在这个名字。”

他自然隐瞒了一些,比如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他说他是见围山,在绝境处自尽死的,他只是捡了那把匕首。比如那些金子,比如更深一些的,绝不可以说出口的。

今年清明从汉口回来的路上,他去了一趟他出生的那座山,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棵刻有“柒”的树,现在来看,那个柒字写得仍很漂亮。他在树下挖出那袋金子,用几根金条在长安黑市买了一把早就看中的好刀,剩下的都存到银庄里。

那把刀因为很多原因,迟迟没有送出手,等送出手了,因为太贵重,对方收起来不肯用。

这段时日,挽明月为韩临劈柴,做饭,喂药,换药,挽明月自己都打趣:“我好像个照顾卧病在床妻子的丈夫。”

韩临很感谢他的照顾,竟然笑着顺着他的说辞给他补充:“倒霉的丈夫。”

挽明月哼哼了两声:“心甘情愿的丈夫。”

韩临哈哈笑着,笑得牵扯到伤口,又皱着脸喊痛痛痛。

挽明月把他扶到床沿坐下,脱掉他厚厚的棉袜,按着他的两足浸到热水里,撩起烫得手直发红的热水,往韩临脚面上泼,两手搓着,为他洗脚。

韩临的双脚是男子的脚,挽明月洗的时候不免自哀,没天理,怎么有人连脚都长得这么俊气。

韩临小腿长,足踝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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