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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唱了个寂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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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你这个衡量标准……我家确实挺幸福。”

再怎么说鹿扬可以为所欲为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比如参军,他可以全然不顾父母反对,固执的参加新兵选拔。但这种机会封敬宇都不可能会有,十五岁的他除了在营地整天面对枪械面对训练,没有一点青春期该有的光芒闪烁的经历,因为他没有选择生活品质的权利,只有选择生死的权利。

封敬宇当然不知道他这些心理活动,嗤声道:“生在福中不知福,乖乖听爸妈的话不好吗,当兵有什么好的?”

“不需要有哪里好,只要我喜欢,就是最好。”鹿扬说。

封敬宇琢磨着他的话,别有用心道:“对,不需要有哪里好,只要我喜欢,就是最好。”

话里的意思没有挑明,但大家都心照不宣。

两个人一碰杯,把剩下的半瓶啤酒干了。

“既然你这么喜欢当兵,为什么搁着好好的特种兵不干,非要到这种地方来卖命?雇佣兵的口碑参差不齐,在全世界都是饱受诟病的。”封敬宇不明白他放着肉不吃,干嘛惦记山茅野菜。

鹿扬脸上盖过一层暗淡,吐出几个字::“因为我被部队除名了。”

“除名?”

“嗯,永久开除军籍。”

封敬宇很诧异,在他看来鹿扬是个循规蹈矩做事一丝不苟的人,而且参军是他的梦想,就算违逆父母也坚持要成为一名士兵,一个对军营如此热爱的人……怎么会被部队开除?

“为、为什么啊?”

鹿扬浅浅的笑了:“现在不谈这个好吗?我今天很开心,不想说那些不愉快的事。”

鹿扬都这么说了,封敬宇也不好再刨根问底,但他真真实实的看见鹿扬眼中拼命想要清空的巨创深痛。

到底是怎样遍体鳞伤的经历能让这个坚强的男人如此谈声色变?

“你跟阿南达他们认识多久了?”鹿扬故作轻松的换了个话题。

“小十年了。”

“他性格不错。”

封敬宇呵呵:“那是你没见过他发飙。”

“哦?”随着酒精积压,鹿扬的脸慢慢变红了,就像一颗酒涎的车厘子,看起来更加撩人:“你给说说?”

只要能欣赏佳人一笑百媚生的媚态,他想听什么,封敬宇都会给他讲。

“之前他有一个男朋友也是清迈人,家里是摆水果摊的,胖三很喜欢人家,觉得人勤劳务实,每次出任务的酬劳他都会分一半给那个男人,有一次他男朋友的水果摊被一些小混混掀了,胖三闻声第二天就赶回清迈,找到那群人,以一敌七,愣把那几个喽啰修理的哭爹喊娘,哈哈……”

“他是个很专一的人。”

“对啊,不过他后来还是跟那个水果小哥分手了,”封敬宇就像在讲故事:“分手的时候他把自己曾经想托付终身的男人打到全身二十几处骨折,住院一个月。”

鹿扬噗嗤就笑了,眼睛弯成个小月牙:“不是吧,为什么呀?”

“因为那个男人就不是Gay,他接近讨好胖三就是看上他的钱,捏了他一厢情愿的把柄。”

鹿扬忽闪着眼睛,喃喃道:“所以这人啊……不能有把柄,否则会把自己害死。”

“呵,说的这么感同身受,莫非你也有类似经历?”封敬宇逗他玩。

鹿扬噘噘嘴,半天才哼出一声:“嗯……”

封敬宇隐约觉得这个话题跟鹿扬被部队开除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太好奇鹿扬这种人会有什么把柄捏在其他人手上,试探道:“愿闻其详?”

“不告诉你。”鹿扬再次搞怪的回绝了他。

封敬宇白眼翻到天灵盖:“吊我胃口是不是?”

“是啊,我发现你一脸兴致勃勃想要打听别人隐私最后被果断拒绝时吃鳖的样子好傻好可爱。”

封敬宇确定,鹿扬是真的喝高了,要搁他清醒的时候,根本不可能用“可爱”两个字来形容自己,一般都是“恶心”、“下流”、“畜生”之类的形容词。

“诶诶诶,”鹿扬突然激动的伸长脖子,指着酒吧驻唱歌手说:“封敬宇,我好喜欢听这首歌,特喜欢!而且他唱的好好听!”

封敬宇非常不屑的转过头去,那个酒吧歌手正在唱水木年华的《爱上你我很快乐》,是首老歌了。

“嗐,这种老掉牙的歌有什么好听的,来,”封敬宇一拍桌子站起来:“算你有福气,弟弟我今天给你展现个才艺,仅此一次,睁大眼睛看好了!”

鹿扬不知道他要发什么疯,傻傻的坐在座位上,不知所以的看着封敬宇走过去跟驻唱歌手说了几句话,然后抱过歌手的吉他,扫扫弦调试了一下,朝这边的鹿扬瞟了一眼,带点邪性的调调,说:“这首歌唱给一个有心人,希望他自动自觉对号入座。”

话都说这么明显了,鹿扬跑都跑不掉,整个酒吧的人都不约而同向他投来凑热闹的目光,囧得他只想把脸抹下来装裤包里。

直到封敬宇的吉他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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