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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猎人(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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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能洗。”雁思归疲惫道,他知道沈铎发火了,也清楚是为什么,便也不强行挣扎,他可不想被折腾得一连请假好几天。

雁思归只来得及将公文包扔在置物台上,就被沈铎抱进了浴室,没等他把衣服解开沈铎打开花洒就对着人冲。

雁思归没好气,他自己上班穿的西装都是他自己花钱买的,每套都很昂贵,就这么被沈铎随意对待,撕的撕,淋的淋。他冷着脸推了沈铎一把,把湿掉的外套扔到一侧的洗衣机上,动作间,被水打湿的衬衫紧紧勾勒出他纤细柔韧的腰线,白皙的肌肤和胸前的风光若隐若现,比直接裸露看着还令人口干舌燥,沈铎眸色陡然幽深得可怕。雁思归几乎是立刻就察觉到了,就像动物本能地察觉天敌靠近的危险似的,一下子就背部发毛,这种要吃人一般的目光和几乎要喷涌而出的欲望很难让人忽略。

知道在劫难逃,便适时讨便宜,他一边将背后的发圈取下叼在嘴里,一边用手将长发拢起在后脑勺扎了个丸子,露出的脖颈细白嫩滑,“你忙起来也是整天夜不归宿的,轮到我,稍微晚一点点就不行了?”

“你是巴不得我成天夜不归宿,现在又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说得你好像多委屈多寂寞似的”,沈铎半眯着眸子,手腕遽然一翻,花洒水流瞬间汇成一条水柱悉数喷在雁思归胸前一侧的小樱桃上,雁思归不防他突然发难,登时激灵一下闷哼一声,“纯粹就是哄我开心。”

雁思归微微皱眉,神色清冷,伸手将身后的花洒开关关上,淡淡道:“那你开心吗。”

当然还是开心的,又恼怒又开心。高傲如雁思归,再早一点,连哄都是不屑于哄的。所以知道只是他的话术只是他的小把戏,还是不由自主被他哄得开心,同时又恼怒这样一颦一笑都被他紧紧拿捏在手里的自己。沈铎将花洒放回去,再度将水龙头打开,将转身欲走的雁思归一把扯回来按在墙上,对着那纤细的脖颈就恨恨地咬了下去,雁思归一把薅起他的头发,不悦道:“你是被傻狗同化了么。”

沈铎冷哼一声,一把将他的衬衣撕开,扣子崩了一地,“我在你心里的位置还不如一条狗。”

雁思归看着再度惨遭毒手的衬衣,万分无语:“你连一条狗的醋都要吃?”

沈铎又是一声冷哼,抱着人在他的颈间辗转厮磨。细密的水流潺潺落下,不一会儿就将那些杂七烂八的味道悉数涤荡而去,属于雁思归的甜香袅袅婷婷地蒸腾出来,再度由内而外地将沈铎严严实实地拥抱起来,水流划过他细滑的肌肤,触摸时的手感更加滑腻,既像是一块水嫩嫩的奶豆腐,又像是被细雨灌溉的花瓣,揉捏起来丝滑柔嫩得得不像话,任谁见了都会被激起浑身的凌虐欲望,恨不得叫这块洁白无瑕的美玉被玷污得遍体鳞伤。沈铎爱不释手地又揉又拧,嘴里含糊不清却恶狠狠地说:“看看这一身皮肉,天生就是叫人蹂躏的!”

雁思归似是被他欺负得可怜兮兮浑身发抖,掀开眼皮时那波光潋滟的美眸却是没有半分情绪,美极冷极也傲极,沈铎明明才是那个此时对他为所欲为的人,雁思归却仿佛占据了主导地位,高高在上地冷眼旁观着两具肉体在欲海放纵沉沦。

沈铎为这样的雁思归着魔痴迷,高空走钢丝般的刺激和战栗感让他的心尖、骨髓乃至灵魂都在颤抖,他用尽一切手段去挑逗去取悦,在这场兽与兽的厮杀较量中争夺主导权,势必要让雁思归被情欲吞噬被快感放逐,势必要让他与自己一起共逐极乐共于欲海沉沦,势必要让他被自己侵略被自己占有被自己征服被自己掌控,势必要让他因欲生爱再混沌不清不分彼此。

撞进去的那一刻,两人齐齐闷哼一声,雁思归是痛的,沈铎是爽的,那种如浓稠至极的蜂蜜一般极致的黏腻紧致,让他仿佛灵魂都被甜蜜浓稠的蜜糖抗拒又包裹,欲拒还迎似的,勾引又惹火,像雁思归这个人一般,清冷又不可一世,却在扭头离开的一刹那,甩尾和扭臀的线条极其风骚妖娆,一瞬间,就能把沈铎的魂儿都吸没了。

沈铎架着他的腿弯,想疼惜他,却又控制不住自己冲撞的力道,每一下都那么用力,每一下撞得雁思归都几乎要散了架,他一连二十多天都没碰到人,血气方刚的年纪本来需求就大,更何况是对上雁思归这么一个时时刻刻被他放在心尖上念着想着一不留神就惹得他狼血沸腾欲火焚身的人,禁欲一天都能让他急色得跟愣头青似的,柔和不了。

没几下,雁思归就招架不住,呼吸急促又微弱,白玉似的面庞被红晕染得娇艳欲滴,艳若桃李,身上身下都是湿漉漉的,连一双猫眼儿也不复清明,湿漉漉的水汽晨露似的漫了一层,顺着绯红的眼角落下,消失于薄汗和水珠里。

雁思归带着哭腔的破碎又压抑的呻吟其实被浴室里各种暧昧的声响盖得不分明,但沈铎总是能敏锐地捕捉到,随着他的动作和节奏变幻着音调,快了是急促的喘息,慢了是黏腻的呜咽。雁思归的一切都是这样矛盾又反差得激萌,看着像野猫一样野性又高傲,实际上和所有猫崽子一样,香气,呻吟,身段都是软绵绵的,前提是你能真的把他按在身下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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