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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伙儿(一个无脑甜小故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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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很怀念他妈妈做的菜。

哦不,不代表那个意思,他妈妈现在在家里的私人泳池边上晃着一双保养得当的漂亮长腿。

他的妈妈原本是一家高级餐厅的主厨,她仿佛不喜欢做菜,可能是在餐厅里已经做够了——所以在他爸爸成为买得起带泳池的别墅的富豪以后他妈妈就不再自己做菜给他们吃,她现在的兴趣是开私人游艇出海巡航。

拉尔夫家里挺有钱,这跟他是个好小伙儿没什么矛盾,大家都喜欢他,可没哪条法律规定过富二代不能是个和蔼可亲的傻小子。

虽然拉尔夫确实是个好小伙儿,也不代表每个人都喜欢他,比如说隔壁那个金头发的阔佬。

当拉尔夫不得不照料他妈妈心疼了三分钟就抛诸脑后的可怜小花,彼时紧挨着他家的那栋别墅里金发阔佬正大声地对他的管家抱怨:“史密斯家笨手笨脚的臭小子,他竟然把咖啡打在我身上,老天爷!”

“是的,老爷,但您那时候正在散步回来的路上,穿着休闲装。事发后他诚恳地向您道了歉,还送了一套新的给您。”老管家毕恭毕敬地回复道。

“我要搬离这里!”他夸张地挥舞双手:“你们都喜欢他,为什么?!”

这是他第三十二次发誓自己会搬走,而前三十一次都没有下文,不用奇怪,他两三天就会抱怨一次。如你所见,他在书房里仍然抬头就能看见隔壁家令他讨厌的家伙在摸一颗小树的头——如果那个位置能称为头。

总之,他就是看拉尔夫不顺眼。

金头发的欧文先生并不知道隔壁的蠢小子为此十分头疼,该死的,他就算连着几夜夜赶他的设计稿也没掉过那么多头发。

拉尔夫不明白欧文先生为什么这么不喜欢自己,如果“他是个对待任何人都非常友善的好小伙儿”不能成为他被欧文先生讨厌的理由的话。

事实上拉尔夫同样不知道的是,欧文先生从来没有讲过“我讨厌那个蠢小子”之类的话,他不过总是在问大家为什么喜欢拉尔夫。

而最明白事情的则是欧文先生的老管家,他在欧文先生第三十二次没有搬走之后更加确定自家老爷看上了隔壁家“笨手笨脚的臭小子”——是的、是的,像老管家这样智慧的老绅士几乎从不出错。

另外,他不介意再对旁人揭露另一个真相,欧文先生只是为拉尔夫不敢告诉他自己对他有好感而烦躁不已。

看看,欧文先生没搬走的代价是他今天又在路上遇到了拉尔夫。

拉尔夫好像已经迫不及待一样地跟欧文先生打招呼,他晃动着一只属于身材高大健美青年的手:“呃,好久不见……”

前天才见过,他不小心把咖啡倒在了他第三喜欢的短袖上面。

于是欧文先生皱起眉头,脚尖点地无比流利地转了半圈,头也不回地往家里走去,留下前面眼泪汪汪几乎要哭出来的拉尔夫独自站在街头。

住在隔壁区来串门的克劳迪娅小姐正好经过,她看了两眼拉尔夫,同情地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欧文先生喜欢拉尔夫,这件事除了拉尔夫每个人都知道,我的意思是,包括他亲爱的妈妈。她已经暗暗发誓如果欧文先生有一天真的能上门做客,她愿意重操当厨师的旧业。

但是这位贵妇期待的事情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她觉得自己不再用平底锅是个再正确不过的选择,否则拉尔夫朝他哭诉欧文先生又对他生气的时候,她不能保证自己能忍住不用平底锅敲他的头。

她因为这件事太过郁闷,所以撇下拉尔夫跟史密斯先生度假去了。

拉尔夫独自呆在家里——忘记说他在家工作,他独自在家的第二个星期晚上,有人按响了他家的门铃。

他给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因为站在门外的是住在隔壁的欧文先生,他金色的头发有点乱,连带他一样乱的衣服,像是喝醉酒的样子。拉尔夫急急忙忙地给他打开门,毕竟没有哪个小伙儿忍心让自己最喜欢的人独自站在外面。

欧文先生穿着白金色的西装,他身上混着古龙水和酒的味道,别问拉尔夫为什么闻得到几乎被掩盖的古龙水味儿。

平日里一向都不靠近他少于一米的欧文先生直接扑到他身上,然后他顺理成章地当了肉垫,即使屁股很痛也不后悔的那种。

欧文先生趴在他身上,更准确地说,宽阔的胸膛上,半眯着眼睛,活像只委屈的猫——拉尔夫认为平常是只炸毛的猫。

“你是,白痴。”他突然蹭着拉尔夫的胸口说。说完打了个酒嗝,跟所有经常陷入重复申明怪圈的醉鬼一样又说了一遍:“白痴。”

拉尔夫觉得自己更委屈,可是任何一个但凡有丝毫经验的人都知道跟醉鬼是不能讲道理的,人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带他去床上。

这里指让他赶快睡着。

作为一个好小伙儿拉尔夫是这么想的,他没有任何乘人之危的意思,虽然他现在脸红得不行,可他真的完全没有。

拉尔夫双手打横抱着欧文先生到客房,欧文先生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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