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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关于前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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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债一定要用这么多钱来还?”

“我发现你对我的事一直都很感兴趣啊?”庄亦麟笑问。

“我喜欢你,自然对你身上一切未知的事都充满好奇,这很正常吧。”

庄亦麟低头吃掉碗里最后一个饺子,抬头,眼波灼灼的看着季屿:“之前我跟你说我要赚钱买这栋别墅,不是开玩笑,我是真的要把它买下来,因为这是我对我前任的承诺,也是我们当时渴望一起走到最后的奋斗目标。”

“对前任的承诺?”季屿听得一知半解:“既然已经是前任,为什么还要……”

“因为他死了。”

这五个字从庄亦麟口中说出来轻描淡写到就像他们在讨论的是天气,而不是生死,只是口中的话可以骗人,眼底浮出的哀戚却难以自欺。

季屿从庄亦麟晦涩的眼色中看出来,他触着他的底线了,但此时同情心远不及好奇心来的迅猛,他又问了一句:“他为什么会死?”

庄亦麟像是早就猜到季屿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他起身去茶几上拿着烟走过来,给自己点了一根,像是重新在脑海里梳理了一遍那些不堪回首的事,然后说:“既然你这么感兴趣,我就从头讲给你听。”

“我的前任叫萧起昀。”

季屿心里一轰,这个名字哪怕他只在老同学口中听过一次,但照样记的深刻。

庄亦麟不慌不忙,缓缓道来:“我们是在伯克利认识的,我们认识的那天我至今难忘。那时候我去伯克利读书已经快一年了,在学校的新年音乐会上,学校乐团密密麻麻的一众乐手中,我一眼就看见那个发光发亮的男孩,自带C位光彩,拉个小提琴都拉出英姿飒爽的气势,仿佛上百人的舞台上他就是自己的主角,熠熠生辉,我觉得所有人都被他比的黯淡无光。”

“我记得那天他们演奏的是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我的视线不知不觉只想集中在萧起昀身上,没法离开。明明台上光小提琴手就有二十来个,光靠耳朵根本没法分辨出他的小提琴声,但唯独他吸引了我,那一刻我就觉得他专注演奏的模样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季屿有点酸了,小声嘀咕着:“有这么帅嘛……”

“不是帅,”庄亦麟笑着摇摇头:“你可能没有感受过一个人在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独立空间里忘我的发挥所长的那种迷人之处。”

季屿想说我有啊,我每次听见你在楼下弹钢琴,我从卧室走出来,站在二楼看你弹半个小时你都没发现,那时候我就是被你的专注给迷住的。

“那天学校的音乐会结束后,我就到处跟同学打听第二排左边第四个小提琴手叫什么名字,后来我同学告诉我那是萧起昀,跟我们是同一届的同学,那时候我大惊失色,一个跟我一起进入伯克利的新同学居然在待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加入了学校乐团,真是太出色了!第二天我就找到萧起昀,主动给了他我的联系方式,正式向他展开追求。”

试问季屿怎么想得到,像庄亦麟这种骄傲到后脑勺能贴着屁股走的人竟然会主动追求别人?!萧起昀这待遇真是太让他醋性大发了。

“那……你追了他多久?”

“一个月,”庄亦麟笑笑:“我成天缠着他给我拉小提琴,他拉《梁祝》拉的太棒了,每次都听得我想掉眼泪,简直无以伦比!我们在伯克利的那三年是最快乐的时候,没人干涉没人管,我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季屿别有用心的重复了最后那句话。

“对啊,”庄亦麟显然是领会他的意思了:“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公寓,我和小昀经常会在刚刚结束一场猛烈的性爱后,一刻不停的马上合奏一曲舒伯特的《A大调》或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那种身体和心灵同时被取悦的酣畅淋漓别人不会懂。”

庄亦麟才说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季屿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自己跟萧起昀在庄亦麟心中,不论实力和地位都是非常悬殊的。

“只是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这一切的快乐都是以悲剧收场作为代价透支出来的,我们回国没多久,就考入国交,当时我们还天真的以为就能这么一直走下去,而且觉得我们俩一路走来太幸运了!直到有一天,小昀的父母找我们谈话——不对,那不叫谈话,那是要挟,是恐吓。他妈妈是个歌唱家,外表光鲜亮丽一副良师益友的人设,实际上私底下的嘴脸就跟蛆虫一般势利恶心。她勒令我要么跟小昀划清界限,要么就离开国交。”

“所以你就是这么离开国交的?”季屿问。

“对,我和萧起昀一起离开的,这事把他爸妈气的半死,同时也让那俩老家伙恨不得把我千刀万剐哈哈哈……然后我们就来到S市,来到这个没人认识我们没人能管我们的地方,打算重新开始。”庄亦麟眼神逐渐混沌,咬着嘴唇像在痛恨什么:“但我和萧起昀都没想到的是,原来S市才是我们最大的噩梦,是我们的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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