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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兄长是远山的烟(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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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脏乱的酒吧仓库中,他的眼睛闪着光,看上去温柔又明亮。

鼓手知道有戏了。

“你要真不会弹,就扯着嗓子唱,唱得难听了大不了人家拿啤酒瓶砸你脑袋,有什么关系?”

鼓手踢了一脚孟飞舟,说着说着掏出手机开始算:“你看,一提啤酒是这个价……你要是能让客人往你头上砸一提啤酒,我们就白赚这个数是不是?两提啤酒就是……我们血赚啊!”

孟飞舟:?

不,刚刚你好像不是这么个意思?

………………………………

孟飞舟第一次坐在明亮的地方演奏,灯光一打便觉得浑身不舒服。

要不是有鼓手摁着他,可能孟飞舟要起身就走了。

“我说你们这些当主唱的是不是都有点那个大病啊,你属蟑螂吗,别怕光啊我的天!”鼓手满脸嫌弃,“闭上眼唱,妈的怎么这么多事……”

孟飞舟被逗乐了点,笑了两下,不说话了。

他扫了下吉他,周围的几个乐队成员在等他。

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他要唱什么歌,只知道今天来了个脾气古怪的帅哥主场,长得不像唱歌的,像个道上的打手。

“…………”孟飞舟抱着吉他,想着词、想着谱,不知道怎么地想到了刘一漠。

没人知道为什么孟飞舟喜欢自己弟弟,就像没人知道为什么孟飞舟还会唱歌一样。

就像,没人知道在那些对一片黑暗的未来十分迷茫的夜晚里,刘一漠会悄悄去牵孟飞舟的手。

这个男人对世界来说就像根不值得了解的野草一样,是个小小的谜团。

但是刘一漠知道、刘一漠记得。

“我没唱过这首歌。”孟飞舟突然说,酒吧里突然安静了些。

这很显然是个有意思的开场。

“我本来准备用这首歌告白的,后来没来得及。”他继续说。

台下传来了几声嘲笑般的嘘声。

孟飞舟觉得自己心情好像很好,因为他甚至没有生气。

他侧过身哼了个调子,示意其他人先起,听到调子的乐队成员都有些惊讶。

“你就用这东西告白啊!?”鼓手咬牙切齿地说。

“之前是这样想的。”

“操你妈的孬种。”鼓手不理他了。

在前奏起来的最初几秒,旁边传来几道惊讶的声音。

孟飞舟没搭理,他脚下打着拍子,像是个还在学乐理的小孩儿一样紧张。

他的声音带着些烟草味的沙哑,发音不太清晰,说话像喝了点酒般在打诨。

“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

第一句没唱完,旁边桌子上有个女孩子眼圈红了。

也许是因为唱的时候他实在太想刘一漠了,以至于感觉像回到了十八岁那年的夏天,那是第一次、也是以为的最后一次告白。

明明是成年人的声音,却带着些孩童般的颤抖,显得他像个毛头小子一样莽撞。

他二十三岁,他十八岁,他十五岁。

孟飞舟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他曾怀疑过自己来人世间走一遭是凑数的,后来怀疑是来遭罪的,再后来他忘记了。

“是否我一个人走,

想听见你的挽留——”

孟飞舟对世界提过很多问题,大多数关于自己的人生与未来,后来大部分关于刘一漠。

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答案,也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被解决。

即使是今夜,孟飞舟也没有答案。

他唱着自己十八岁时给刘一漠准备的歌,唱给不是刘一漠的人听,这就是他的又一份工作。

就连孟飞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喜爱和一腔热血将要去往何处。

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回应。

孟飞舟刚开始时声音是收敛的,像是位撑着伞的绅士在参加葬礼,不愿多哭一分。

唱到后面他唱岔了词,声音倒是大声了,他不再看地面、不再打节拍,只觉得满场都漂浮着蓝色的光球,像是星星又像是灯光,恍然间让他想起刘一漠来。

不知不觉间有些人给他打起拍子,孟飞舟没发现。

他只发现,自己回答不了年少时对人生提出来的那些疑问了。

孟飞舟将麦克风拉近,将嘴唇贴了上去。

“舞池中的人群渐渐散开,应该、就是、现在——”

他想:【要是把这首歌练好,就去跟一漠告白吧。】

……………………

深夜。

孟飞舟回家了。

他浑身烟味酒味,甚至还拖着包吉他,孟飞舟自己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唱一晚上就多了把吉他,很显然把这个物件带回家不是很符合打工的规则。

陪刘一漠熬夜的彭阳已经困睡着了,但是客厅的灯还开着,刘一漠抱着本粉色封面的书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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