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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变成一股洪流情潮狂涌每根神经都在发抖(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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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去殡仪馆看看灵堂,所以……」

「我不去那里……你把这些水渍抹乾!」

「是。李……夫人!」

「去拿乾布呀!为什么这样看我?」

「是……」他仍然不走,眼光像探照灯般在我身上搜索。

我低头向自己打量,那知不看犹可,乍看之下,禁不住面红耳热,心中如小鹿地乱撞。我一向习惯在卧室内穿着睡袍时从不衬内衣,而睡袍的品质却是湖绿色轻绸,比尼龙还透明的那一种。

平常除了两只狼狗,从来没有一个男性被容许进入我的卧室,因此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尴尬的场面。想不到死鬼去世的第三天,阿财便阴错阳差的跑了进来,被他看了一个饱。

我又怒、又羞、又……愉快。男人的眼光真特别,它像蛇一样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爬到那里,就热到那里。它停下来时,那一处便越热得厉害,像立刻要熔化似的。

这种奇异的感觉,使我既不能动,也不敢出声,阿财也是这样。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大胆,连平日的礼貌和规矩都忘记了?

不知道几秒、几分,还是几刻的时光飞驶而去。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后果真不堪设想。因为,人们的忍耐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冲破这藩篱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就在千钧一发的当儿,窗下传来汽车喇叭声,接着园里的水泥路上便有车轮戛然而止的刹车声。我向阿财瞟了一眼,他红着脸惊慌地退出门去,一面喃喃低语:「想必是赵家小姐来接夫人。我去看看!」

一直到阿财的背影转弯不见,我才觉得心安,但也感到怅惘,啊!人总是这般矛盾的。我咬嘴啮唇地转身向窗下望,看到从新型「卡迪拉克」里走出来的并不是赵小曼,而是她的哥哥赵利民。

刚巧他也抬头往上看,向我微笑挥手。

我赶快用窗帘遮住前胸,虽然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但我以为,这动作是应该的。

他已冒雨冲上石阶,看不到了,我即渐渐地放掉窗帘,并迅速取了一件晨褛披上,又对镜子匆匆看了自己一眼,觉得丰姿焕发,就满意地走到楼下。

利民在客厅里站着,看到我,便迎了上来握住我的双手,悄声地说:「我很难过……」

他的声调悦耳极了,低低地、细细地,直钻到我的心底里。

他穿着一套崭新灰色「奥龙」,正好作为丧服。配上漆黑的头发与眼珠,更显得那脸、颈和双手洁白如玉。我的手藏在他的掌心中,一阵温软润滑的感觉袭来,使我舍不得抽回。

更要命的是,他目不转睛地俯视我,捕捉我的眼光,也许还在捕捉我的心。而我的心,正在苦于飘飘荡荡地没有一个着落。但愿他永远用这样的眼光吻着我、拥抱着我。那是何等理想的境界,什么大事都可以抛开,什么后果都不必考虑,甚至死了也无所谓。

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却解释为:白天得到爱情,晚上死掉也值得!

利民这小子也真不愧为情场小霸主,他突然间松开手,双眼下垂。老于世故的说:「老嫂,你应该节哀顺变,首先珍重自己的身体,再把丧事办好……他们叫我来接你到殡仪馆去,说一切都得由你拿个主张。」

我忽然感到有些寒意,定定神说:「我当然要去的,可是那些事我又不懂,请舅父和姑妈大家办就好了。」

「他们什么都办好,就等着你去过目一下,因为你作主。表嫂,我们现在就去罢!」

「好的,我去换衣服,委屈你一下。」

「请。」他作了一个明星姿势,又恢复往常那种俏皮了。

我想起阿财替我们关上车门的神情,黝黑的脸上有失望、寂寞,甚至妒嫉。我替他难过。

利民驶着车子兜圈子,同时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谈。我像女孩子第一次约会那样紧张,不敢靠近他。但周身的毛孔和细胞却一齐向他开放,巴望他更能勇敢些,使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欢乐。

不知不觉间,车子驶进两旁都是山壁的山区,我辨认一下,不像市区,忍不住叫道:「这是到阳明山的路呀!」

「是呀!我就是想逛逛雨中的阳朋山。表嫂。难道你不喜欢吗?」

「我也喜欢,可是,他们都在等我们,这样不太好吧!」

他蓦然停车,我的上身往前直扑,只觉得玻璃窗向我眼前压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手攀住我的右肩,缓住前倾的身子,让我能安然靠回背垫。

我定下神,发觉右肩上的手仍然没有移开,那掌心透出来的热力,烧灼我的皮肉,使我发出一阵微颤,既不像快乐,也不是痛苦。我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手掌转身过去,现在我们面对面侧坐着,眼与眼的距离不过是一尺。

我没法躲开他的眼光,那乌黑的眼珠里闪烁着一种奇异的神采,而四传出无声的言语。两者汇成一股力量,使我完全抛去了往昔的庄重。

「玉漩!」他第一次唤我的小名。

我渐渐下垂的眼皮,又迅速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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