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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尾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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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接前文,上回说到参蛮与不知哪来的女子共赴云雨,事后那女子却变成了狐狸。

说来参蛮的胆子也是非常人能比的,要是一般的人早就吓破胆了,可他却面不改色,嘟囔道:“原来是只狐狸精,怪不得骚气这种重。”

只见那狐狸正闭着眼,弯着嘴,说不出的妩媚,背部的毛皆呈赤色,腹部的毛却如雪般纯白。参蛮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他虽没摸过丝绸,但也觉得定比那丝绸顺滑柔软,狐狸不知是痒还是舒服,哼唧着扭了下腰,张开了四肢。

“都说狐狸骚,不想竟骚成这般。”

参蛮见它腹部往下隐隐约约冒着个肉芽,剥开那处的毛一看,竟是只公狐狸。

他从前听人说过,一些修炼成精的妖会化为人形,骗取人的精气,历史上便有很多这类的传说。只是他没想到这公的也会为了精气变成母的来行骗。

呵,有趣。

狐狸私处被触碰,又扭着腰躲避,蓬松的尾巴无意识地甩着,拂过参蛮的那话儿。

参蛮瞬间一个激灵,犹豫也就一瞬间的事儿,他抓起那淫荡的尾巴,捋了捋,扫向自己那依然硬挺的阳具,细长的毛发刺激着顶端的孔儿,还有茎身,参蛮情不自禁地挺腰,肏进旺盛的狐狸毛里,手圈着尾巴做成一个圈,那狰狞的阳具便一下一下地撞进这圈里。

狐狸的尾部布着诸多神经,这会儿扭得更加妖娆,哼唧声也更加魅惑,挠得人心里痒痒的。

肏了许久,参蛮松了精窍,低吼着将浓稠的精水射出,喷在小狐狸的尾巴和腹部,没一会儿就被吸收了,了无踪迹。

参蛮这才觉得解了瘾。看着毛茸茸的大尾巴觉得可爱得紧,可思量再三觉得留着这邪祟不妥当,狠狠地撸了几把那尾巴,提起来,一把丢菜地里,回来擦干净自己的那话儿,又担心那妖精糟蹋地里的菜,那可就遭了大罪了,便又出去把它扔菜园子外,如此这般折腾那妖精竟也没醒。

困意袭来,回屋,睡觉。

离九是日上三竿时醒的,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棵树边。

伏火见他醒来,关切地问道:“阿离,昨晚成了吗?”

伏火昨晚也取精去了,并不知道他这边发生了什么。

离九想起昨晚的痛楚,点了头。

“那你怎么会现了原形躺在路边?”

“那人出精之后,我就不知怎的就晕过去了。”

“许是你一时承受不住那精气,多取几次精就好了。”

“原是这样。”

“我昨晚听说,前些年一些地方糟了洪涝,房屋良田都被淹了,活下来的人就四处逃难,偷窃抢劫的地痞流氓也就多了起来。这附近有个寺庙,打理着个菜园子,也有人来冒犯过,都被一个人高马大的菜头打成了重伤。昨天那人剃着光头,终日在菜园子里,可不就是那菜头吗?”

“那又如何?”

“你且听我说,庙里的人叫出家人,是要守戒律的,其中一条便是不淫戒,但那秃驴却舍了精给你,这是要破戒的。这事儿也怪我,没早点弄明白。依我看,你还是不要再跟他有瓜葛为好,免得牵扯了太多因果。”

离九陷入了困境。他虽是妖,但也知道那事儿是不能随便跟人做的。狐狸是“一夫一妻”制的种族,他们一生只会认定一只狐,白首不渝。离九在开智之前也曾有过配偶,不过后来死了,他是在外出猎食回去的时候发现的,地上满是血迹和狐狸毛,它兴许是被老虎或者狼或者其他的什么野兽生吞活剥了,离九为此消沉了一段时间。从此便一直自己一只狐。

那秃驴好歹是自己的第一个人类配偶呢。

“我想再回去看看。”

伏火再三劝说,见他心意已决,便随了他,“阿离,我要离开一阵子。”

“去哪?”

“我的劫要来了,若到时候我还活着,我便回来找你。”

天地开,万物生。生必死,死归土。尔若逆,天必谴。

这是亘古的天理,修炼是违背天理的事,妖精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经历一次天劫,每年历劫失败而灰飞烟灭的不在少数。

离九拉着他的手,斩钉截铁地说:“我跟你一起。”

“你跟我在一起的话,可能会波及你,我去找个可以庇护的地方躲一躲。”

“那你一定要回来找我。”

伏火郑重地点头,然后便走了。

离九是不舍的,但向来都是伏火保护他,他只会成为伏火的累赘。他化了人形垂头丧气地往菜园子走去,见那僧人又在浇粪,他想去质问他为什么要把他丢在路边,但又觉得他手里的东西脏、臭,思来想去决定先不理他,找了个阴凉处躺着。

许是吸收了精气的缘故,离九总觉得身体疲惫,迷迷糊糊地又睡了过去。

这一睡便睡到了傍晚,期间还做了梦,梦到他和伏火的以前。狐族大多喜欢独居,能够独立生存本后母狐便会把幼崽们赶走,离九便是在那时与伏火相遇的。当时他们还尚未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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