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三封信(1 / 1)

加入书签

我毕业以后考了我们这边的文联协会,单位调派我到这家杂志社做编辑,按说我应该有一个月的婚假的,但是程宥和我都没有要出去度蜜月的意思,所以新婚第三天,我就继续回来上班了。

“小嘉,新婚快乐啊!”

“刚结婚就回来工作,这年终不给你发个先进说不过去了哈。”

“呦,元嘉,新婚快乐新婚快乐!”

我笑着一一应着,来到自己的工位上,桌上还放着我离开之前养的仙人掌,浑身是刺地缩在角落,我一时觉得它有点可怜,又绿又蔫。我坐下来想了想,也许我养它就是因为我和它很像。

我面无表情地抽出来之前夹好的文件夹,里面是我回去结婚之前还没完成的任务。我拧开从家里带的装着热豆浆的保温杯,然后打开文件夹继续我的校对工作。

我大学进的是个很不错的学校,专业选的算是个老牌子万金油专业,毕了业就考了编制,工作三年结了婚,按部就班地完成了人生必做的一件件大事。

我的人生一直顺风顺水,很符合长辈们的要求,从小到大,逢年过节我妈听的最多的赞美,就是夸她的儿子懂事争气,羡慕她省心。

其实哪有小孩是喜欢学习,事事都愿意听大人安排的呢,只是我不得不懂事,我妈就养了我自己,她已经没了丈夫,我不能再让她的儿子也令她伤心。

不过也许是注定有这一下,我还是做了叛逆的事让她伤心,就是喜欢男人。

骨子里我是一个挺自卑的人,我本人平平无奇,只能靠自律和努力武装自己,努力让自己起码在学习这方面好看一点。

前面也说了,我和路以乔相识于一场联谊会,ktv是我们的月佬,起码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在他加我微信之前我就知道他,他长得好,性格好,在学生会里很活跃,所以连我这样的外系小透明都认得他。

我想了很久,之所以那样喜欢路以乔应该还有一点原因,我羡慕他的自由快乐,还有他的肆意洒脱。我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无拘无束地活,但我也很清楚,天性使然,我这辈子可能都成为不了这样的人。路以乔像是我人生旅途中偶然遇见的吟游诗人,给我带来了新奇的故事,然后留下我一个人对着这些故事叹息遗恨。

程宥和路以乔是同系同班的死对头,这事大家都知道,两个人很不对付。我认识程宥比较早,大二的时候我们学校有勤工俭学兼职的名额,拿了奖学金的优先录取,我就申请到了在办公室打杂的活,程宥当时帮老师做材料,我们自然而然就认识了。

现在想来也好笑,路以乔在和我确定恋爱关系的第二天,去了办公室找程宥炫耀,我当时还傻乎乎地以为他是太喜欢我,所以想要昭告天下。所以就说,我这种智商,何必要谈这种恋爱自讨苦吃,最后反而显得我更傻逼。

其实我第一次见到路以乔是在图书馆里,有年期末考,大家都拼了命地复习,图书馆爆满。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路以乔的名字,在图书馆复习的时候他坐在我对面,我记得那时候是大冬天,他穿了件黑色的冲锋衣,带了个暗色的棒球帽,很有种逼王的感觉。

我是个天然弯,他好看我自然就要多看两眼,他一连去了一个星期,我就看帅哥看了一个星期,我想我从那个时候就开始有点喜欢他了。期末考快结束的时候,复习的学生已经很少,图书馆里空荡荡的,但我们两个都没走,我趁他去厕所的功夫,在他书上留了张字条,然后怂唧唧地装作无事发生,继续学习。

过了一会他回来,我偷偷留意他是什么反应,但他可能对这种老土的搭讪方式很无语,也可能是被搭讪的次数太多习以为常。他没什么表情,在字条上写了几个字,然后留下纸条拿起书就走了。

他走以后我展开那张纸条,我应该也是脑壳有病,我其实完全不知道搭讪要写些什么,但是又觉得不该就这样什么都不做,就自以为勇敢的迈出了第一步,在纸条上写了一句what’s your name?

他回我,路以乔。

我笨拙的第一次搭讪就这样得到了一个无关痛痒的结局,然后纸条被我夹在了那场考试科目的课本里,毕业的时候连同杂物一起卖给了收废品的老大爷。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许我自以为勇敢的搭讪在别人看来,本就是一个垃圾。现在想想当时我也是太傻了,真的很笨,难怪他没法喜欢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