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毛绒兔子(3 / 4)
压迫感,“下次少喝点。”
矮个腿抖了一下,颤颤应声,“哎——”
等耿弋提着一堆吃的离开时,之前闲聊那几人才敢出声:
“他这是什么意思?”
“该不会,他看上明珠了吧?”
“不可能吧,除非他愿意帮明珠还那好几百万的债……”
“疯了吧……”
“会所的大学生都才八百,除非疯了,不然……我靠,他过去了!”
众人眼睛直直看向对面酒店。
耿弋穿过马路,就停在酒店的透明玻璃前,他低头给自己点了根烟。
里面的明珠刚拖完地,看见门口站着一位个头很高的年轻男人,以为他是想进来吃饭的客人,犹豫着推开门出来问了句,“你好?是要吃饭吗?”
男人转头,眉毛浓厚,单眼皮下,一双瞳仁颜色偏淡,山根极高,衬得鼻梁高挺,嘴里咬着一支烟,烟雾袅袅,熏得他眼尾位置的那条小疤痕尽显痞气。
耿弋把烟拿下来,低声问,“你们几点关门?”
明珠礼貌地回,“等客人都走了,就关门了,你要吃饭吗?一个人?”
“不吃。”耿弋把烟掐了,“随口问问。”
明珠应了声,回身进去,刚好撞上带她的领班,那领班看也不看她,径直朝耿弋走近两步,脸上带着笑,“耿哥,是来吃饭还是打包?”
耿弋淡淡地应,“路过,走了。”
“路上滑,慢点。”
领班等耿弋走了,才朝明珠说:“下次见到他来,就进去叫我来。”
明珠知道这是重要客人的意思,便问:“怎么称呼他?”
领班诧异地瞪大眼:“你不认识他?”
明珠轻轻摇头:“不认识。”
“你怎么会不认识他呢?”领班不可思议地看着她,“要债公司的老板啊,你家欠了那么多钱,他们肯定天天蹲你家门口蹲点的啊,你那些债主全都委托给他们了,你怎么能不认识他呢?”
原来是他,难怪她刚刚觉得声音有点耳熟,他应该就是明宝口中的另一位叔叔。
只是,他刚刚过来……就是单纯的随口问问?
明珠抬头看去,那个男人早已走远,只留下一个漆黑模糊的背影。
回去后,耿弋把吃的丢给大黑几人,自己上楼打了个电话,“人手不够,赶紧回来几个。”
“耿哥,再等两天,我们已经蹲到这崽子了,马上就拿到钱了。”
耿弋坐在桌上,手里把玩着那只纯白的小兔子,耳边听着电话里的人说,“大黑不是说就一小姑娘吗?而且还有个弟弟,跑不了的,你放心吧,她要是敢跑,我们哥几个天涯海角都能把她追回来,甭管她欠了多少,哥几个铁定叫她一分不少地打到账上。”
耿弋把兔子丢桌上,嗓音淡淡,“先回来再说。”
“怎么了耿哥?还有别的活儿?”那头还要再问,电话却被耿弋给挂了。
桌上的小兔子安静又无辜地睁着一双红眼睛,耿弋伸手捏了捏小兔子的软毛,不可否认,他对明珠的怜悯里掺杂了些别的。
看到明珠,他总会想起曾经的自己。
他们都在同一天失去亲人。
在同一天孤立无援,痛苦绝望。
元旦当晚,正好外出追债的四个人也刚回来,耿弋便带着一行人去了酒店吃饭。
因为节日,酒店生意火爆,每个包间都坐满了人,经理见到耿弋过来,直接领着他们进了最里面的一个大包间。
一行人进去时,大志看见明珠抱着菜单过来,便冲她招手,“明珠!来这儿!”
经理见状便走到明珠跟前,冲她叮嘱了几句,这才笑着冲耿弋说,“耿哥,有什么需要的跟服务员说,我先去忙了。”
耿弋点了点头,“辛苦。”
他是这儿的常客,又是蒲河镇数一数二的人物,酒店老板见到他都客客气气的,更何况大堂经理。
明珠抱着菜单进来,对着满屋子人,犹豫了片刻,把菜单递到主座的耿弋面前,耿弋从来不点菜,一旁的大志赶紧从他面前拿起菜单,“我来,我来。”
他边点菜,边跟明珠搭话,明珠一一礼貌回答,大志原本想招呼她一起坐下吃点,看她这个态度,又打消了念头。
他一共点了十五个菜,合上菜单时,习惯性地问了句,“一共多少钱啊?”
明珠只扫了眼,就报出数字,“一共八百七十五。”
“我靠?”大志震惊极了,一双眼瞪得大大的,“你怎么算这么快的?”
他每次来这儿吃饭,服务员抱着计算器都打了好一会才告诉他总价。
耿弋微微挑眉,抬头看了眼,明珠长得很漂亮,皮肤白里透红,眉毛细细的,眼睛很大,睫毛又长又翘,说话时脸上带着礼貌的笑,是一张很讨人喜欢的脸。
她骨架偏小,身形瘦弱,身上穿着红黑色工作服,腰身纤细,乌黑的长发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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