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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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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证,并不重要。证件不过是人类给自己开出的证明,对于主体是虚假的慰藉,自说自话,自以为真;对于客体,它甚至可以不知晓这纸证明的存在。

比如就算没有户口本,我爸也还是我爸;晓晓没有那张文凭,也还是这个破烂乐队里最厉害的鼓手。人还会给登上太空的宇航员颁发奖章,尽管他们的最大影响是太空垃圾。

也有可能,垃圾是太空给人类发的证。

人群很挤,不是因为人多,而是因为地方太过狭窄,承载不下破烂乐队想要登上悉尼歌剧院的梦想。

我问我爸:“唱的怎么样?”

我爸在五颜六色的人脸里向我张嘴,似乎在说话,他的声音被五颜六色的人脸和征战地下演唱会快五年的音响盖住。

我吼着说:“我听不清!”

我爸凑到我耳边:“还行。”

“还没唱呢,这是伴奏。”

我爸老奸巨猾,再次对着我的耳朵撒谎:“我听不清,你再说一遍?”

这人为了敷衍我,情愿装成聋子。

主唱上场,人群予以漠视,他早就在网上过气了;琴手上场,稀稀拉拉的掌声出现。直到晓晓出场,非法聚集的人群终于释放出他们的热情,热情卷到台上,晓晓鞠躬,然后退到舞台上那难得的黑暗里,剩一点面部和鼓上的反光显示那里有人。

“晓晓是个男的?”

“视力挺好嘛,”我咧嘴笑着,“他平时不说话,很多人以为他是女的。”

我爸的眼睛里流露出对于男性留长发的不屑。

我说:“你也觉得挺帅的是吧?”

他扭头看我一眼,似乎在审视我高级的审美,接着他败下阵来,为其折服。

“一般。”

装的,肯定是觉得别人帅又不好意思说出口。不然我刚刚说话的声音这么小,他怎么会听到呢?他要是真的觉得不帅,他可以不回答。

我拉着我爸往前挤,从拥挤的后面拱到拥挤的前面,前面听得清楚一点,清楚指的是未经过话筒的声音。那堆黑漆漆的设备对谁都一视同仁,帕瓦罗蒂来唱高音也只能得到尖锐的电流声。

我示意我爸别说话,跟着这动感的节拍慢慢摇就行。他本来也不想说话,也不想摇,于是伸手环住我的肩,将我当成他在这场演唱会的支点。

我跟着吼叫。

这首歌我只会唱这一句,但是也够了。我对音乐不甚了解,更别说摇滚,但我确实喜欢嘶吼。

晓晓在黑暗中看到我,朝我转了一圈鼓槌。

我激动地挥手。

晓晓似乎向前头那位跪在地上唱的主唱示意,主唱边叫边把话筒给他。

所有人都激动起来,不仅是我。

晓晓的歌声在粗劣电流声的加持下竟然拥有了奇异的磁性,嘈杂的人群被消音,贝斯的声音彻底听不见了,一种本不该出现在这个黑暗狭窄地方的声音,从那个只套了个新布套的旧话筒里传出。

晓晓说:“我想把一首歌献给我的……一位朋友。”

大家似乎都觉得“朋友”二字含有许多无法言明的意味,于是纷纷起哄。

晓晓的眼睛似乎在看着我,他唱的歌很慢,风格像上个世纪的。

但我听不懂英文。

考试的时候英语听力我都是猜的,更别说晓晓唱的歌,我能听出来个你我他就不错。

歌迷们躁动着。

我扯扯我爸的衣角,小声问他:“他唱的什么?”

我爸的眼神和晓晓有一点像,又有一点诡异。他说:“他唱的我爱你,小非。”

我用胳膊肘杵他,皱眉:“真唱的这个?你别逗我。”

是有其他人叫小非吗?

于是他更为强硬地将我抱住,我被迫半个身子靠在他身上。我对站在台上的,离我不远的晓晓灿烂一笑,同时跟着节拍扬起手。

晓晓愣了几秒,但还是继续温柔地唱。

“他现在唱的,我会一直等到你向我靠近。”我爸的气息吹到我的耳垂。

我不信。我跟晓晓认识了才不到一年,不过是个混眼熟的普通歌迷。再说了,除了我爸,谁会这么变态对十五岁的人下手?

变态父亲把我抱起来,让我能直视他,接着他粗暴地亲吻我的嘴唇,我被磕到牙。舌尖污染我口腔的空气,侵占的上颚和下颚,滚烫无比,像一块带文字的烙铁。

我想推开他,但我们被周围的人挤到一起,被迫贴得更近,我感觉他的胡茬都嵌到我脸上的肉里。

晓晓终于没再看我,他的眼眶红了。他转向另一边,看着那群狂热的粉丝。

也有其他的情侣在接吻,所以还不算太突兀。但我俩不是情侣。我踢了他几脚,直到我怒不可遏,打算把他的某个部位给拧下来,我的双脚才终于落地。

我在他的衣袖上擦掉嘴角的液体,他像看小动物一样地看着我。我愤怒地掐他的腰,太硬了掐不动,遂伸出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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