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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鸳鸯惊落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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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逢辰给方白简送画是真,询问方荣轩喜好也是真,一个月后,方荣轩五十九岁寿宴便在临安城内的大湖上举行。

到底是本朝第一丝绸大户,方家出手十分阔绰地租了几艘画舫,请了来自天南地北的各路商户,甚至还有朝廷重臣,浩浩荡荡,热热闹闹,几乎将那大湖都占了。临安已是到了夏日,湖中皆是盛开的莲花,有红有白亦有粉,方家的庆寿画舫便穿行在莲花从中,只要一弯腰,一伸手,便能摘到一朵。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柳逢辰将自己给方荣轩画的庆寿图送了,得了一番极致夸赞之后便去了另一艘船上。他这么做,一来是觉得方荣轩所在的那艘船上非富即贵,自己一个外来的教画先生,逗留其上总有些格格不入,二来是发现另一艘船上有个长得十分不错的男歌伎,想要去结识一下。这临安城不愧是本朝都城,有着别处没有的新鲜事物,就连歌伎也有男子,妙哉妙哉。

到了那男歌伎在的船上,柳逢辰并没有急着上前勾搭,而是面带微笑,饶有趣味地站在一旁,等那歌伎弹完一曲古琴后,才款款上前,作了个揖,道了声赞:“好曲好曲。”

那歌伎十五六岁的模样,生得唇红齿白,青眉如黛,一双弹琴的手玉葱一般青嫩。看着柳逢辰风度翩翩的模样,又得了柳逢辰的一声赞后,脸上不觉泛起一层绯红,低下眉眼,翘起嘴角,站起了身,走到柳逢辰面前欠身道福:“奴家见过公子。”

柳逢辰也欠了欠身,彬彬有礼道:“有礼了,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公子多礼了,尊姓大名这样的词,用在奴家身上实在是受宠若惊,若公子不介意,唤奴家一声玉玦便是。”

“好,那我便唤你玉玦公子。敢问玉玦公子习琴已有多少年,为何会选择当一名歌伎?”

“习琴已有十年了,都是在歌伎馆学的,当一名歌伎,也是生活所迫罢了。”玉玦答得不紧不慢,面色平静,看不到半分作为一个歌伎,尤其是一个男歌伎的自卑。

柳逢辰不禁对他的不卑不亢之态生出了几分敬佩,又问:“那敢问玉玦公子所在的歌伎馆,有多少像公子这样的歌伎?”

“不多,一共七个,今日都被请来给方老爷的寿宴助兴了,一艘船一个。歌伎馆里还是女子居多。”

“原来如此,能被请来给方老爷的寿宴助兴,想来都是技艺超群,且品性不俗之人了。”

玉玦抿嘴笑笑:“奴家这样的身份,还有什么品性可说。”

“自然是有的,人的品性并非由身份和地位决定,而是由言行所决定的,只要积德行善,那便是品性不俗之人。”

玉玦笑得更灿烂了些,道:“公子所言,实在是让奴家心中感怀,也让奴家好奇,公子是因何被邀请来参加方老爷的寿宴的。”

“在下是方老爷爱女方小姐的教画先生,姓柳名逢辰。”

玉玦吃了一惊:“原来你便是那个让方老爷拍板而定的画师柳先生?”

“然也。”

“方老爷在临安为方小姐寻觅多年,连我们歌伎馆附近的画馆都寻觅了个遍,都没定下称心如意的教画先生。后来听说方老爷因为一幅《洛神图》看中了一个云梦的画师,原来就是公子您!”

“原来我被方老爷选中做教画先生这一事,已经在临安里如此有名气了么?真是荣幸之至。”

柳逢辰脸上笑着,心里却是有些虚的。他之前不曾想到自己在临安竟然已经这么有名气了,若是抛头露面太多叫人记住了相貌,那今后去小倌馆岂不是要谨慎许多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奴家听说那《洛神图》绘得栩栩如生,精美绝伦,真像是天仙下了凡的,只可惜奴家没福分,见不到一眼。”玉玦颇为遗憾,看得出来是真心想见见那画。

柳逢辰淡淡笑着,安慰道:“也不过是张画得好些而已,算不得什么极品,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许多不足的。若今后还有机会同玉玦公子相见,而恰巧又有画具在侧,给玉玦公子画一幅也是可以的。”

玉玦看向柳逢辰的眼睛一亮:“此话当真?”

柳逢辰点点头。

玉玦欣然而笑:“那奴家回去之后,便购置画具,日日带着,以便下回同公子见面时,能讨到公子的墨宝一幅。”

“荣幸之至。”柳逢辰笑答。

这边柳逢辰和玉玦有说有笑,那边方白简已是握紧了拳。

他其实并不想和方荣轩待在一条船上,摆着一张假笑的脸,同方荣轩,方夫人做出一副阖家欢乐的模样,应对方荣轩的各路熟人。他知道方荣轩和方夫人都嫌弃自己得很,毕竟自己是一个万不得已才被接回来养的“野种”,可是就算是“野种”,他身上也流着方家的血,今后要接替方家的家业,所以方荣轩和方夫人也还是得让他陪着见和方家有生意往来的各路人,以便将来还能继续一起做生意。脸面再大,也比不上那万两黄金。

然而方白简根本就不想接手方家的产业,不想做什么丝绸生意,他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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