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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同居 〔小可怜给叶烊股交〕(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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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炀与杨临恋爱两年,基本天天都处于热恋期。

大狗狗整日黏着杨临,最后在征得杨临的允许下,他搬进了杨临家。

大美人乖乖巧巧又没什么脾气,只在叶炀刚搬进自己家时有些拘谨。

杨临的家是那个蛋糕房。

楼下是店面,二楼直上就是他的房间。

不过四五十平的地方住一个杨临都嫌挤得慌,现如今住进来一个叶炀,简直就像是生物入侵一般。

可大美人什么都没说。

甚至红着脸问杨临,他会不会嫌弃自己房子小。

他到过叶炀家,更是与叶炀相处了一个多年月,知道自己不管在财力亦或是哪个方面,都比不过他。

自然有些泄气。

甚至在叶炀第一次提出要同居的时候还沮丧了好久。

他不想从蛋糕房搬走。

他喜欢里面甜滋滋的糕点味。

可他又不想让叶炀失望,于是点了点头。

而后叶炀就搬进了他的家中。

不过四十多平的小房子,集厨房浴室与单间房间于一身,三室一厅,只是稍显挨挤。

叶炀刚来的第一天两人就对着那张小床犯了难。

杨临的床是那种学生宿舍式的,横宽没一米五的床,叶炀比杨临还要矮一些,睡上去还要缩手缩脚。

大美人看见虾一样蜷在自己床上的小狼狗涨红了一张脸。

险些要夺门而逃。

实在是,太过羞耻。

为什么叶炀一定要和他同居呢?

大美人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同居的话,不应该很容易吵架吗?

要是叶炀凶他的话,他可能会难受的死掉的。

可他也不敢拒绝叶炀。

乖顺的整理好房间,等着叶炀入住,可是却忘记了他家小床。

于是也有了现在,两个人一起出门选床的事....

携手走着的人不在意周遭人群的目光,个子稍高些的那位美人乖巧的跟在长相俊帅的青年身边,嘴唇张张合合,路人惊觉他没发出哪怕一丝的声音,可那个俊帅的男人居然每次都能接上话。

太,太牛了吧,这是在玩什么我们看不懂的游戏吗?!

男人之间的友谊真是令人捉摸不透呢!

被路人目光盯得脸红的大美人又往叶炀身侧缩了缩。

叶炀乐得他如此,捏捏他的脸,挼挼他的长发,让他不要害羞。

啊,他家大宝贝为什么能这么可爱。

清雅的香水味与大美人身上甜滋滋的糕点味混合在一起并不呛人,反倒有种和谐相融的意味,亦如他们主人一般,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

微风轻荡,扫过两人身侧复又退开。

大美人的长发跟着飘起一个弧度又落下,覆盖在了叶炀肩上又被撩开。

“我帮你扎头发吧?”停在商店门口的小狼狗,笑着掏出一个粉色发饰,上面还有个超大的蝴蝶结。

“不然天气这么热很容易闷出汗哦。”他笑的像个即将要侵犯大美人的怪叔叔一样。

大美人稍显紧张的看了一眼他手上的发饰,一双桃花眼瞪大了些,眸中含着水汽,摇了摇头。

“这样不好....”羞答答的大美人脸上浮上红霞,喝醉了般往后退了一步,又被叶炀揽住腰。

身子贴在一起,叶炀撩起散在脑后的长发,自顾自的帮他梳理,五指穿插在发间,嗅着人一身的甜味,调笑道:“有什么不好的,我们家阿临就该是粉嫩嫩的小公主...不是,小王子样。”

恶劣的大狗狗看着大美人羞的要掉泪的样子,俯身亲亲他的侧脸,“乖啦。”

杨临被那一句压低了嗓子,带了宠溺意味的“乖”哄得羞答答的点了点头。

他早上起时就想找自己的发饰扎头发,结果没找到....现在一想或许是叶炀故意拿走了,就等现在。

小羊也太坏了吧....杨临鼓起双颊,又被叶炀戳下去。

叶炀没少帮杨临扎过头发。

少年时期时,杨临的头发不过及肩,柔顺的披散在脑后,那时他的发饰还是个丑丑的黑色的,毫无点缀的发圈,是街头卖的最便宜那种,两块钱八个的劣质发圈。不用多久就能变得松松垮垮的毫无弹性作用不过就是绑住那一头半长的头发。

在被叶炀发现大美人发圈丑丑的之后,小狼狗又有了可玩之处,买了一大堆精巧又可爱,实用性可能还不如装饰性的发饰,倒打一耙道,都怪杨临,他买了好多发饰用不完。

被谴责的大美人只好任由叶炀帮他梳头发,再扎起。

美美哒的发饰缀在发间,偶尔还会用上小发夹别住散落的碎发。

少年的发丝顺滑,几乎不需要梳子都能柔顺的拢在一起,于是更方便了叶炀作妖。

上课时趁杨临不注意扯下他的发饰,又无辜的看着他,看着人涨红的脸去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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