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夜弦的罪恶【剧情叶仙篇】(3 / 4)
嵌着的红色宝石,这样的昂贵东西是他耗费了多少心血得来的啊!
叶仙:“既然能拿到门票,那也是我的本事,毕竟年少有为不可为,太浪费青春了,不是谁都能像我这样19岁就能当掌权人的!”
风爵:“你他妈的臭小子挺狂啊!”
风爵听得就烦,都恨不得上去给他一拳,这个叶仙内涵厉偌清又去内涵风爵,木卿歌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按住了他才没冲上去。
木卿歌:“风爵,别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谁还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呢?19岁确实是个好年纪,多读点书多长点见识,也好过天天跟个小混混一样不学无术喜欢打架吧。”
叶仙的身世背景早就被他们扒光了,从他那个泼辣自私的小三妈妈到高中辍学去英国深造的事情,全都记录在案,木卿歌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让叶仙吃了瘪。
叶仙的出身摆在那里,一个谁都瞧不起的私生子,就算被人叫着大少爷,还是摆脱不掉那样不光彩的身份。在厉偌清这些人的眼里,私生子上不得台面不可能继承家产,给点钱打发了自生自灭就算了。只是没想到叶家是个奇葩,私生子当家掌权,可笑至极。
叶仙自知在身世上比不过这些正牌继承人转移了话题聊起了夜弦。
叶仙:“既然你们都扒过我的底我也没什么好装的,以前我一穷二白当混混的时候一直都看不上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觉得他们不过就是有两个臭钱罢了。不过现在我自己得到了权势才发现原来可以拿这些最好是好的事情!以前我费尽心机得不到的,现在动动手指就全部摆在我眼前。你们和我不同,你们生来就是尊贵的少爷,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权势和金钱伴随着你们一生,小时候要什么有什么,长大了也一样啊!甚至连一个还没成年的少女都可以搞到手!”
厉偌清攥紧了拳头,这个叶仙到底想表达什么?
厉偌清:“弦儿是我的女朋友,我们是恋爱关系,我很尊重她,她也很爱我,轮不到你这种卑鄙的小人来挑拨!”
叶仙冷笑着,只觉得他口中的恋爱关系真是恶心到了极点。
叶仙:“谈恋爱当然是你们的自由,我只是好奇你女朋友的审美喜好怎么突然变成了你这种成熟男人。我记得弦儿很喜欢比她大一点点的少年的,而且是喜欢穿白衬衫的少年。”
三个男人齐刷刷看向了叶仙,他刚刚叫了夜弦的小名,而且还精准说出了她真正喜欢的男生类型,厉偌清尤为震惊盯着叶仙的脸惊愕不已。
叶仙望着远处的夜弦突然露出一抹宠溺的笑容,眼神里写满了对远处少女的喜爱。
叶仙:“弦儿她啊喜欢年长的男孩子,最好不要超过三岁,最好是同一个学校的学长。她喜欢白衬衫的男生,说很温柔很阳光,在太阳底下像一株向阳而生的向日葵。对了,她有和你们说过白亦星吗?她说那是一束她摸不到的光,那束光让她生畏,刺着她的全身不敢靠近,因为看到他,她就自卑。”
叶仙一字一句说得格外动容,他很了解夜弦,甚至都让厉偌清觉得这是夜弦在自述。而这些话,是夜弦从未和他说过的,为什么会从一个陌生的少年口中说出来?
叶仙:“弦儿喜欢穿白衬衫的男生可自己却喜欢穿黑色的衣服,我见过她太多次,每一次都是黑色的衣服,要不就是深蓝色的,像个男孩子一样戴上兜帽还总被人当成外国男人。不过后来我给她买了一条黑色的纱裙,她第一次穿上了裙子,她很喜欢一直在原地转圈,笑起来小兔牙可爱得不得了。”
厉偌清的脑子都是懵的,他查过叶仙,但他的过去被有意抹掉了,其实这很正常,一个私生子的过去不光彩就会被隐藏掉,厉偌清也没有深究只查到了他学习很烂当混混爱打架,从不知道他还和夜弦有交集。
厉偌清:“你认识她?”
叶仙转过头,那样的笑带着得意一般。
叶仙:“弦儿没告诉你吗?我和她的事情?”
厉偌清:“你和她?”
叶仙:“弦儿这个人很复杂很奇怪,她有时候自卑有时候又很自尊,但大部分时候都是在自强的。她有社交恐惧症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但要是熟了你就会发现她其实很可爱很调皮,她脑回路有时候很奇怪,天马行空想到哪里说到哪里。她应付不过来的时候会装疯卖傻,她认真思考的时候脑子又转得飞快。”
厉偌清推开风爵和木卿歌走到叶仙身旁,他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还会有第二个人如此了解夜弦!
厉偌清:“你想表达什么?就想说你和她一个学校,你认识她了解一点她,就拿出来做文章是吗?”
叶仙看着厉偌清,眼中的笑意更加诡异。
叶仙:“不如这样,我换个话题。弦儿打篮球很厉害吧?我听说了,年初的高校联赛她一个女孩子完胜青浦私汇的所有男生拿到了冠军,赤着双脚都能打爆叶天,多强啊!那你知不知道,她的篮球是谁教的?”
叶仙抽丝剥茧一样得说出他和夜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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