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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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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四毕业后就去英国留学了,维杰比我晚一年来英国深造,中间异国恋了一年。大三结束的那个暑假,我被迫跟父母坦白了,因为我和维杰的聊天记录不小心被我爸看见,那是我的失误,我不该没锁屏就把手机扔在餐桌上,转身去吃冰淇淋。我哥和莎莎帮了我很多忙,妈妈原本就是个设计师,虽然职业生涯不温不火,但艺术审美让她的思想不至于很狭隘。她花了两个星期接受了现实,但做我父亲的思想工作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我一直都是让我父亲失望的孩子。

我真的很喜欢莎莎,天天盼望着她和我哥结婚。她有时会和我哥来英国找我玩,在生活乐趣方面,他们是特别贴合情侣,极限运动、旅游探险、大海沙滩,无一不热爱。走在路上时,莎莎那仿佛与生俱来的自信气质,如同阳光下的伦敦大道,色彩斑斓,坦坦荡荡。她和我哥都深深地改变着我,当然我哥少一点。维杰是彻底翻转了我的生活。

我从更衣室回到房间,爬上床,双腿跪在维杰身边。他手里翻着本杂志,内容是什么我不感兴趣,全都是字。他也只是随意翻阅,马上就搁到一边,手臂揽过我的肩膀,使我靠进他的怀里,在耳边说:“都来英国了,顺便扯个证吧。”

我手腕上戴着粉红色的手铐,下意识想动,却想起手腕分不开。我眼睛瞪得大大的,卡壳了半天才说:“什么?”

“扯证。”

“现在太早了吧。”

维杰努了下嘴,手轻轻拉动我的项圈上垂下来的链条,我脖子不由地往前倾了倾。他看着我说:“不一样的吗,日子依然这么过着。”

“你认真的吗?”

他微微不悦:“嗯,你不愿意吗?”

我摇摇头:“不是,我很开心你这么说。但现在太早了,等过几年吧。”

“现在不是很方便吗?打个车五分钟就到了。”

“维杰,我今年才二十三岁。”

“我也二十三岁。”

我叹了口气:“再让我考虑一下吧。”

结果等我读完研究生回国,我们已经有了三个月的婚姻关系。我几乎要擦冷汗,但我从没想过和维杰分开,生活正如维杰所说的,还是和平常一样。

维杰的父亲在f城开了分医院,让维杰去那里工作,我也便在f城考了编制,在一所中学里做英语老师。实习期间,我想起了曾经的吴老师,那张脆弱、丧气而平静的脸,没有起伏的声音念着英文,他的目光似乎在向学生传递着什么,我看到了疲沓,这使我一度认为做老师很可怕。等我真正教书的时候,才发现确实很可怕,一切因学生而异。

第一次实习教的班,学生顽皮得厉害,好在我每天只上一节课,上完马上退居一旁,只有在面对成绩的时候,我才不得不再次面对令人消沉的现实。我中途想过辞职去当名翻译,好在后来教的班相对乖巧,女生居多,走在路上喜欢围着我问问题,好学的精神和甜美可爱的笑容又令我重新振作起来。

我想知道吴老师现在在哪里,他还好吗?站到了他的视角,我发现我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同样令他陷入困苦与不安的境地,像镣铐一样,锁着脖子与四肢,我们无法逃离,却找不到解脱的办法,只能站在原地,尽可能地将疼痛减到最小。我和他很像,本质上来说,我们都是一样在面对与他人关系的困境时,想要独自一人,永远独自一人,宁愿遮住双眼,继续前行,捂住耳朵,听不见风声。然而柔软的心却让我们不得不停下脚步,转身回到困境里,蹲下来抱住自己,也抱住受伤的孩子。

我跟维杰商量想养一条小狗,我喜欢可爱的毛茸茸的动物,维杰同意了,隔天我就跑到宠物店抱回一只小幼犬。其实我早就相中了这只白色小狗,是一条拉布拉多犬。每回经过宠物店玻璃窗前,我总会被它黑黝黝的眼睛吸引,像两颗饱满的小黑豆,湿漉漉的。它看着我时很安静,眼皮往下耷拉,慢悠悠地晃动着短小的尾巴。我觉得它有想法,就是很奇怪,我们的对视就像在对话,我能感觉到它想告诉我什么。如果它能说话,会告诉我什么呢?

现在,我把它带回家了。

维杰讨厌小狗,表面上讨厌,因为豆子喜欢在我和维杰亲密的时候,奔跑到我们中间,兴奋地跳上跳下,狂甩尾巴,以为我们在玩游戏,嘴里有好吃的,好吃到要嘴贴着嘴相互争抢。它有时以为维杰在欺负我,当我在维杰身体下被挤压出声音的时候,它就在门口焦急万分地狂吠,就像我快死掉了一样。

“妈的,总有一天把它卖掉。”维杰抱着手臂,瞪着豆子咬牙切齿。

维杰还讨厌另一个人,就是灰足,表面上讨厌,实际上是烦他话多,按照原话是耳朵都要流血的那种程度。灰足在我和维杰合租的时候,偶尔会来找我聊天或约出去玩,那时候维杰就看他不爽,不过当听到灰足跟我说“你新室友还挺帅的”的时候,他眉头就舒展了。

灰足知道了我和维杰的关系后,依然同我保持着原先的关系,他真的特别善良,出差经过f城的时候总会来我家做客。我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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