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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是对他生气,他有一百种办法让她消气,重新露出笑靥。

他似乎精通魔术, 凭空变出玫瑰花, 只是他会的魔术中最不起眼的一种。他对扑克牌的驾驭能力令人震惊, 在他的手中, 扑克牌就像印度街头随着笛音起舞的蛇一样温驯。和他打牌,她从来没有真正地赢过他,但只要她露出气恼的模样,不管她手上的牌多么劣势,总能奇迹般反败为胜。

她生气地质问他,是不是他在搞鬼。他却温柔地说:“德·夏洛莱太太,可否请你讲点道理。我起码离牌桌有半米远。”

她气鼓鼓地想,谁说离半米远就不能出千了?她忘了在哪里看过,有人已经发明出了一种不碰扑克牌就能出千的绝技……是在哪里呢?噢,该死,他为什么还叫她德·夏洛莱太太?

她皱起眉毛,直说了出来。

他顿了顿,声音很冷淡:“难道你不是德·夏洛莱太太吗?还是说,你让我叫你伯爵夫人?”

因为这句话,她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怒冲冲地把他送的小玩意儿,推到地上,恼火地大叫起来:“你到底要我说多少遍,我根本不喜欢兰斯,我喜欢的是你——你要是不信,你可以滚蛋!”

她气得涨红了脸,他却站在阴影里,抱着双臂,一言不发,像是没听见她怒气冲天的告白一般。

于是,她更加生气了,蓬勃的怒火赶走了剩余的理智。她像毛发倒竖的野猫似的,在屋子里团团转,摸到了父亲留下的小左轮,把子弹塞进转轮里,咔嚓一下按下击锤,瞄准他,冷冷地说:

“我说,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回答我!”

莉齐心想:“我终于被逼到这一步了,拿枪指着他,让他相信我喜欢他。”

他却不置可否:“如果开枪能让你消气的话,你开枪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她这辈子不想回忆第二遍。她当然不会开枪,但她忘了一种可能性——擦枪走火。他们刚见面时,他就冷嘲热讽过她不怕擦枪走火。没想到这一次真的走火了。

她忘了自己最终把枪口朝向了什么地方——似乎是他,又似乎不是他——只记得走火的那一刻,他终于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但她没能看清他的脸庞,她已经被吓傻了,双膝发软,坐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烟雾带着轰响腾开。

手-枪掉落在地毯上。

他似乎搂住了她,又似乎是因为中枪而倒在了她的身上。

她几乎快要哭出来,浑身颤抖着,不知道有没有打中他的要害:“你为什么要让我开枪……我……”

他用手指轻轻地梳了梳她的头发,一边从口中拿出一颗子弹,一边低声安慰她:“我只是想给你表演一个魔术,用牙齿衔住子弹。我以为你开枪发泄后就能消气。别哭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

她呆呆地望着那颗子弹,放声大哭起来,简直想要咬死他。他抱着她安慰了一个下午,用尽了各种办法,却还是无法消除她心中的恐惧。

她渐渐意识到,他是一个冷静的疯子,只有疯子才会认为,表演吃枪子儿能让情人消气。

即使他们已经与真正的情人毫无区别,她也还是无法接近他的内心,甚至摸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明明是活生生的人,体温跟其他男人一样炙热,如同永不熄灭的火炉,毫无征兆地攥住她的手腕时,能让她像被烫伤似的微微哆嗦。

同时,他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幽灵。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时,她永远无法看见他的身影,他的声音却总能在她的耳边响起,就像贴在她的耳边说话一般。

他似乎去过很多地方,学识最渊博的教授也不会比他懂得更多,跟他在一起,永远不会无话可说,除非他主动结束话题。

有一回,她故意不跟他说话,无论他怎么哄她,都一语不发。即使他用上了那种她最喜欢的、温柔到极点的声音,她也只是歪了歪头,不声不响。

不过最终,她还是诧异地“啊”了一声,因为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从她的羽毛帽子底下钻了出来。

他就是这样,神秘而强大,近乎无所不能,牢牢地控制着整个局势。

即使她在暴怒之下,不小心擦枪走火,他也能使不可能变为可能,从口中取出子弹,云淡风轻地告诉她,他撺掇她开枪,只是想表演一个魔术。

她似乎永远也无法驾驭他。

她已经走进了沼泽里,却发现只有岸边是泥沼,越往前走,越像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潭。

她以为只要足够了解他,就能安全回到岸上,谁知越是了解他,两脚在泥潭里陷得越深。

幽暗的潭水已经漫到了她的肩头,她冷得发抖,牙齿簌簌打战,唯一能感知到的温度,是他若即若离的滚热呼吸。

他就在旁边注视着她,仿佛幽灵一般,冷漠、评判、压抑地注视着她。

是的,事到如今,他仍然在压抑着什么。

她心跳不已的同时,又一阵毛骨悚然——难道他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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