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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因为跟聪明人不用废话。蠢货则不同了,讲的再明白也是发傻。

临出发的头一天,澜卿回了一趟玉尘奉宛。最近他都没怎么回府里,常用的物件都在这里放着。皮皮被他打发去雁南打探消息去了,不能帮他整理行李,一堆的锦衣棉被被他堆在床上,是个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

他要拿的东西似乎很多,挑挑拣拣之后还是很多。连喻开始有些嫌弃自己的性子,又实在必须要带。每次外差他都要带被子和碗筷和王大壮,他不喜欢用外头的东西。

雁南离京城很远,路上少说要走半个月,一想到客栈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被面和杯子,他就又开始在床上堆啊堆。打算弄出个合适的形状再塞到箱子里。

王守财居高临下的坐在房梁上看他,歪着脑袋看,眯着眼睛看,迷迷糊糊的爬着看。看到最后,也还是乱糟糟的一团。

方大姑娘端着碗熬好的汤药走进来的时候,连喻正盘腿坐在床上跟一堆棉被生闷气,看见她一路吹着过来,挺快的接了碗边,抻头凑过来看她的手。

烫着了吗?怎地不拿个木托?

这碗挺热呢。

方婉之笑眯眯的将手指头放在耳垂上散热。

哪有那么金贵,就是端过来的时候懒得费事了,你快放炕桌上。

连喻就很听话的放了,又伸着脖子瞅了瞅她的手,没什么事儿,才又放了心,低头拿着汤勺开始一勺一勺的喝药。

他没病,但是确定自己需要进补。雁南一带潮湿,比京城气候要差,这一碗汤药熬的都是上好的东西,他从来都知道对自己好。

方婉之见他喝了药,便转身帮忙收拾床上的东西。看着偌大的一堆,据说还是某人整理过后的结果,颇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早让你叫个婆子过来了,非说自己能叠,你瞧瞧这被面让你团巴的,都皱了。

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不然路上准保得破。

连喻就端着碗听着她数落,也不吭声。良久之后抱着王守财窝在床脚,还是不吭声,就看着方婉之进进出出的忙碌,身段袅袅婷婷的,不算瘦,曳地的长裙被她卷了裙子边,露出一双缎面绣花鞋面的小脚。

婆子哪有方婉之好呢。

连喻手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王守财的脑门,想到自己这次是出远门,突然很舍不得方婉之。没有了皮皮的日子他可能会过的有点乱七八糟,但是没有了方婉之,他似乎会很无聊。热闹的日子过足了,就不会想要寂寞了。

连喻在为人处世上极喜欢打官腔,但是到了方婉之这里,却换做了完全的直白。抱着猫往跟前凑了凑,他对方婉之道。

你去将汤药再盛一碗来喝。

方婉之正在收拾东西没工夫搭理他,随口哼哼一声算是应了,也不知道听清楚了没有。

连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会儿,发现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就自去后厨端了一碗过来。

诶,你喝了,东西等会再收。

方婉之看着骤然出现在面前黑糊糊的药碗,非常的困惑。

我不想喝。

这东西熬着的时候就有股子苦味儿,再者,她为什么要喝这个啊。

连喻就将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气不好,喝了这个才不容易生病。

☆、第三十章 大堰第一傻

雁南?

方婉之眨巴了两下眼睛。

你要带我去雁南?

所以说跟聪明人说话就是不累么。

连阁老轻松愉快的一点头,很喜欢方婉之的伶俐,然而下一句他便不喜欢了。

因为方婉之说。

我不去,那地方总下雨,天气坏的很。

连喻是打定主意要带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认为她一定不会拒绝。然而如今被拒绝的这样干脆,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方婉之继续收拾东西,埋头叠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

你为什么要带我一起去?

连喻就很老实的实话实说。

皮皮不在,路上没人照管我了。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开始端起胳膊仔仔细细的端详他。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然后四下看了看,找着挡箭牌似的拎起手里的肥猫王守财也去。

方婉之挑眉。

就这个?

连喻点头。

就这个。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样,都是身边儿的人,习惯了带着,就总想带着。

方婉之也不问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端着胳膊站在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样子让连喻想起了年幼时的私塾先生。

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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