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页(1 / 2)
程晚秋把鸡腿肉多的那一盘放到林初面前,又给他的空杯子倒满酸梅汤,把手边的大勺子递给他。
林初犹豫地接过,“你奶奶呢?”
“她不出来,在房间里,可能是电视剧看得正在要紧的时候,我把饭和酸梅汤都给她送到房间里了。”
林初小小地喔了一声,埋头吃饭。
程晚秋做饭很好吃,林初吃过几次,此时时隔多天再吃林初发觉自己竟然有些想念。
这和他在外面任何一个地方吃的都不同,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并不是食物本身,而是一种让人心里很熨帖的感受。
晚饭之后程晚秋送林初回家,林初觉得他莫名其妙。
“干嘛?我家又不远。”
程晚秋手里拿着个手电筒,“我顺便买点东西。”
林初不是很相信,“买东西你为什么要拿手电筒?”
“路灯太暗了,我怕我看不见。”
林初半信半疑地瞄了他一眼,两手插兜走在前面,程晚秋打着手电筒走在他身边,两人并排走到了小卖部门口,程晚秋叫了林初一声,拉开冰柜从里面拿出了一只巧克力脆皮甜筒递给林初。
林初一脸莫名地接过,“你说要买东西就是要买这个?”
程晚秋反问,“你不喜欢这个?”
林初就不说话了,低头默默拆甜筒外层的薄纸。
等程晚秋付完钱后两人又接着往前走,程晚秋一路把林初送到家门口,然后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
林初叫住他,“你该不是又要去村口吧?”
“我只是去走走。”
林初看着他的眼睛一眯,“我等会儿出门要是在村口看见你……”
程晚秋听出他没说完的话,笑了笑,“不会多留,我去看一眼放心一点。”
“他又不会晚上来。”
程晚秋摇头,“不一定,如果他很缺钱就一定还会再来,但不一定是白天。”说完转身就走。
林初看着他的背影隐没进光线昏暗的巷子,眉头不自觉地蹙紧。
程晚秋手持手电筒从林初家另一边的巷子走出来,出转角时却正好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两人的肩膀碰了一下,程晚秋一抬眼借着手电筒的光就看清楚了这人的长相。
那人原本有些恼怒,结果看到程晚秋的脸却明显一怔,然后猛地扭头就要走。
程晚秋眼疾手快地伸手抓住那人的肩膀,用力把人拽了回来,用手里的手电筒照他的眼睛,把他晃得不自觉伸手挡住眼,趁他站不稳时抓着他肩膀的手改成用力一推,把人推得一屁股狠狠坐在地上。
程晚秋打着手电筒蹲在那人面前,手电光一直照着他的脸,把那人照得惨白一片,“我等了你好几天。”
那人几次想把挡眼睛的手拿开都被手电筒的光晃得眼睛一片白光,想打开程晚秋的手电筒却几次挥臂都没碰着。
程晚秋眼神冰冷地看着他,“我的心没有林初那么软,只踹你两脚了事,而且我这个人非常小气,不喜欢乱七八糟的人惦记我心上人。”
程晚秋说着加大了手电筒光的强度,照得这一片恍若白昼,白光强烈得让人看一眼都觉得眼睛疼,“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那人气得暗暗咬牙,心里发狠,低着头用手臂挡住强光手电筒,“我呸!你当林初有多干净?还不是为了五万块钱陪了杨老板?三个小时,都够杨老板玩几……”
剩下的话他没说完,只见刺眼的白光飞快地一晃,紧接着就是一声硬物打到骨头的声响,咔一声清脆得让人心惊。
白光中几滴血飞溅到地上落开红色的花,一颗混着血肉的牙齿静静地躺在地板上。
程晚秋站起身,手电筒上沾了点血他也没管,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人捂着鲜血淋漓的下巴,疼得叫都不叫不出来,冷冷地道:“你这么心急地到处筹钱,连找林初去陪杨老板这么蠢的办法也没有放弃,看来你是欠了很多钱还不上……像你这样的人,应该是欠了不能欠的钱吧?”
那人坐在地上捂着疼得几乎要他厥过去的下巴,满眼惊惧地看着程晚秋,似乎想不到他竟然下得了这么狠的手。
程晚秋继续用手电筒照他的眼睛,“你要是再来桃园村,再来骚扰林初,哪怕你就是从村口路过,我都会抓住你把你交给你的债主,你不相信的话可以试试看。”
晚上八点半,林初换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走出巷子的时候眼尖地看见了地上有些血迹和一颗牙齿,心里奇怪了一下,难道是有人在这里摔了一跤,但他抬起眼左右看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看见。
林初看着那地上的血和牙齿眉头一拧,扭头往村口方向走,走了几步就看见村口的石壁旁蹲着个熟悉的人影,正在逗野猫玩。
林初走过去叫了那人一声,眉头紧锁地看着他,“程晚秋,你不是说不会多留?”
程晚秋收回逗猫的手,直起身看他,“我确实准备要走了,只是看时间感觉你差不多该出来了就
↑返回顶部↑